招股书显示,该公司员工总数为684人,但研发人员仅23人。显然,亚玛顿的研发人员占比远未达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要求的10%。8月29日,证监会发审委审核通过了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亚玛顿”)的首发申请。该公司主要从事光伏玻璃镀膜技术的研发以及光伏镀膜玻璃的生产和销售。其2010年净利润高达2.2亿元,今年上半年也达到了9456万元,然而,《国际金融报》记者在仔细研读其招股说明书后,却发现亚玛顿的亮丽业绩报表背后,暗藏众多不安因素,先有大客户依存度过高,再有外资股东邵寿良上市前夕的蹊跷退出……
亚玛顿今上会 大客户依存度过高
招股书提示风险
据招股说明书,亚玛顿主要从事光伏玻璃镀膜技术的研发以及光伏镀膜玻璃的生产和销售。作为一家成立于2006年9月份的年轻公司,其成长性与爆发力可谓惊人。据财务数据显示,2008年,亚玛顿净利润仅有598.66万元,2009年即已大跃进10余倍至7967万;到了2010年即已年净赚2.18亿元,近乎2008年的37倍。截至今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5.9亿元,较2008年增长幅度达440.98%。
从招股说明书可以看出,亚玛顿能有这样的辉煌,离不开的是前五大衣食父母。2008年、2009年、2010年和2011年上半年(下称“四报告期”),前5名客户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高达99.68%、93.29%、90.00%和84.90%,包括无锡尚德、韩华新能源、阿特斯等。亚玛顿也深知风险,并在招股说明书中给出风险提示。
一位长期跟踪IPO研究的分析人士指出,尽管亚玛顿已逐年降低了前五大客户的营收占比,但如此高的依存度依旧是公司长期发展的一大隐患,其中任何一个客户出现变故,都将对公司的业绩产生极大的不利影响。<详情>
一股东上市前退出
招股说明书显示,亚玛顿的股权结构极为简单,林金锡、林金汉两兄弟控股的亚玛顿科技以60%的持股比例牢牢占据控股位置,江苏省国资委控股的常高新风投以30%的持股量紧跟其后,林金锡与林金汉的大哥林金坤则以10%的持股比例为最小额股东。然而,之前却出现一个错失上市巨大收益的股东。
2007年4月,成立仅半年有余的亚玛顿吸纳常高新风投与美国籍自然人邵寿良分别以337.5万元的出资额占股30%。然而在2010年4月,蛰伏三年的邵寿良突然撤出,以3105.4万元的价格将30%的股权卖给了亚玛顿科技,获利9.2倍。若亚玛顿成功登陆资本市场,即便是按照A股当下约15倍的市盈率计算,亚玛顿发行价约为11.85元/股,30%股权所对应的3600万股市值约为4.3亿元。
对此,邵寿良于今年3月6日签署《确认函》称,其事先即已知悉亚玛顿的上市计划,基于自身投资计划及相关投资回报的考虑,同意亚玛顿科技所提出的收购意向,将所持有的全部亚玛顿股权转让给亚玛顿科技,其与亚玛顿科技、林金锡、林金汉不存在其他任何商业利益安排。从《确认函》内容来看,是亚玛顿科技所提出收购意向在先。
亚玛顿或被要求补税2200万 面临300万货款损失
招股书显示,亚玛顿于2008年12月9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认定有效期3年,因此,其2008年-2010年度可享受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为保证继续享有该项所得税优惠,亚玛顿于2011年6月提出复审申请,在其高新技术企业通过复审之前,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如果复审未通过,则其将按照25%的所得税税率补交差额税款。
然而,目前积极准备复审的亚玛顿是否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呢?记者查阅相关资料了解到,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三章《高新技术条件与程序》中明确规定: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而招股书显示,该公司员工总数为684人,但研发人员仅23人。显然,亚玛顿的研发人员占比远未达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要求的10%。
因此,不出“意外”,亚玛顿将不能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这也就意味着亚玛顿今年将执行25%的所得税税率,按照今年上半年1.1亿元的税前利润计算,仅上半年须补交的所得税税款就高达1100万元,全年或超2200万元。
招股书显示,亚玛顿科技成立于1996年1月28日,持有亚玛顿60%的股权。目前亚玛顿科技的股权结构为林金锡持有80%股权,林金汉持有20%股权,林金锡、林金汉均为亚玛顿的实际控制人。2010年亚玛顿收购亚玛顿科技的经营性资产,该事项构成业务合并,招股书中的合并报表为业务合并报表,在报告期内亚玛顿科技的所得税税率为25%。
招股书中,2009年亚玛顿科技的利润表显示其税前利润为4614.81万元,所得税为618.21万元,净利润为3996.61万元。以此推算,亚玛顿2009年执行的是15%的所得税税率,并非其陈述的25%所得税税率,对此,招股书中未作解释。
另外,招股书显示,供应商陕西拓日供货金额超过300万元的玻璃存在质量问题,但对于这些问题玻璃,陕西拓日却一直未积极解决。鉴于此,亚玛顿对陕西拓日予以起诉,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11年8月30日受理此案件,但结果如何,目前还未得到讯息,若判决结果不利于亚玛顿,亚玛顿或将面临超过300万元的货款损失。 声明:同城315投诉产经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邮箱:chanjinghan@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