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qianlong.com/2011-09-23 15:49:30千龙网
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一期上证联合研究计划对“上市公司分类监管”进行了专门研究。研究建议,交易所可以将上市公司分类评级作为标准,充分评估各上市公司的财务质量指标和业务经营指标,将公司按分类监管等级要求划分成相应级别,从而分派不同权利及义务,以实现对上市公司分类监管。
报告指出,应以公司治理水平作为上市公司分类评级、确定分类类别的基础指标。而在分类评级后,对上市公司的区别监管可以体现在以下方面:第一,公司治理水平较差的上市公司,应当根据不同分类监管等级,通过相关规定增加公司治理成本,促进低质量上市公司改进公司治理结构;第二,每年年报披露后应进行风险等级调整,公司出现重大风险的则进行临时性调整。根据风险等级配备监管资源,实现风险公司重点监管;第三,募集资金使用和再融资制度方面,对分类评级较好的上市公司,可进行事后信息披露,或实行储架发行机制,以避免一次发行大规模筹资出现资金闲置问题;对于评级较低公司,加强对高比例频繁变更募资投向且实现效益较差的公司变更募资投向行为的监管,可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许其再融资;第四,分类评级较高的上市公司应当积极推动其自愿性信息披露的比例;第五,上市公司分类评级的结果可作为退市标准之一。(赵一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