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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购自救 新基金成立步入危险地带
2011-10-10 10:05:24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一只新基金靠自购支援才刚过了2亿元的法定成立门槛,这只艰难成立的新产品使大家把焦点转移到自购是否违规的问题上来。   对开放式基金,自购凑份额的方式明显不能用,新基金无法成立的时间点或许就在眼...

  一只新基金靠自购支援才刚过了2亿元的法定成立门槛,这只艰难成立的新产品使大家把焦点转移到自购是否违规的问题上来。

  对开放式基金,自购凑份额的方式明显不能用,新基金无法成立的时间点或许就在眼前。不过,这一天的到来,将使基金公司反思一年来走过的拼首发之路,对行业应该是一件好事。

  证券时报记者 邵尚楠

  不久前一只新基金惊险成立,加上基金公司自购支援,首募规模才刚过了2亿元的法定成立门槛。这只靠自购凑数才成立的新基金在基金行业引起极大关注,也给后期即将发行新产品的基金公司敲响了警钟,密集发行的新基金已步入成立条件边缘。

  知情人士透露,该基金成立的惊险之处在于它不是一只开放式基金,否则自购凑份额的方式就不能奏效了。据了解,《关于基金从业人员投资证券投资基金有关事宜的通知(2007年6月13日证监基金字[2007]171号)》中曾有明确规定,“基金从业人员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开放式基金以及基金管理公司固有资金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开放式基金,其份额、净值、持有人人数在判断基金合同是否生效及基金合同生效后是否达到需要向中国证监会报告的条件时不得计入在内。”这意味着,假如这只新产品是开放式基金,如果发行结束时不足2亿元,无论是基金公司还是公司从业人员所购买的份额均不能算作首募规模,无法达到成立条件。

  不仅如此,《中国证监会关于基金管理公司运用固有资金进行基金投资有关事项的通知(2005年6月8日 证监基金字[2005]96号)》第四条规定:基金管理公司运用固有资金投资封闭式基金的,其持有该基金份额的比例不得超过该基金总份额的10%。这意味着,即便是自购,如果新基金规模仅为2亿元,那自购金额也不能超过2000万元。

  所幸之处在于,2007年的通知要求基金公司自己认购的开放式基金份额不能算在首募规模里,但当时没有创新型封闭式基金。“按照证监会精神,从法律上讲‘准用’的话,在没有明确说创新型封闭式基金例外的情况下,任何基金均依照通知执行。”前述知情人士表示。

  上海一家基金公司内部人士表示,一直以来,基金公司进行自购是为了表达公司对产品以及市场的一种积极态度,或者是为了产品规模不要太难看,至今还没涉及过新基金成立门槛问题。这只艰难成立的新产品无疑使大家把焦点转移到自购是否违规的问题上来。一位基金法务人员告诉证券时报记者,虽然监管部门对新基金自购方面有诸多规定,但因为从未遇到成立与否的极端条件,均未引起足够重视,如今这只新基金使大家意识到,接下来将步入新基金成立与否的高危地带。

  另一家基金公司市场部人士异常忧心,因为担心即将发行的新基金能否成立,公司开会讨论了自购问题。“如果自购份额不能作为新基金成立达成条件,那公司自购的意义就大打折扣。”他告诉记者。

  这种担忧不止在一家公司出现,上海一家基金公司高管也无奈表示,由于对即将发行的新产品没有信心,此前也考虑过自购,这样销售压力会相对降低,上述基金的成立经历表明,自购凑份额的方式明显不能用了,公司还得另想办法。不仅如此,他告诉记者,接下来的发行市场将更为紧张,新基金无法成立的时间点或许就在眼前。“这一天的到来,也许对全行业当前的无意义竞争是利好,这将使基金公司反思这一年走过的拼首发之路,或许是一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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