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打银行被罚没273万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等五项违法行为

6月21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公布了一张罚单,剑指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罚单显示,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存在下列违规行为:一、2014年10月至2018年2月,该分行向部分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二、2017年1月,该分行部分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三、2019年2月至3月,该分行部分票据贴现业务未审核真实贸易背景;四、2018年1月至2月,该分行部分个人消费贷款贷后管理严重不审慎;五、2019年6月,该分行部分同业融资期限超期。对于上述违法行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四条第(八)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七)项、《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七)项责令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改正,并罚没共计273.965635万元。

2018年1月至2月,渣打银行上海分行部分个人消费贷款贷后管理严重不审慎。高勇飞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直接管理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被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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