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日,濮阳早报刊发了市民张先生购买到保质期内发臭的金锣王中王火腿肠的报道,并进行了追踪报道,此事引起了我市工商部门和质检部门的重视。16日上午,记者从市工商局了解到,市工商局已经向全市各级工商部门发出了通知:现将临沂新程肉制品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金锣王40g/支2011.05.07批次的金锣王中王(特级火腿肠)不合格检验报告的详细信息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根据法规对该公司生产的同品牌、同规格、同批次产品进行清查,发现有售的,立即采取查扣封存措施处理,对销售不合格的经营者依法进行查处。
16日下午,市工商局联系到记者称,他们从外省专门请来检验机构,将对本市现售批次的金锣食品进行抽样送检。下午3时,记者跟随市工商部门的工作人员来到金锣代理商的仓库,对仓库内存放的金锣食品抽取了四种肉制品进行了抽样送检,并对抽样物品进行了现场的封存送检。
9月15日,早报刊发了以《金锣问题火腿肠再追踪——消费者质疑质检结果》为题的报道,引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重视。9月16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检测中心赵主任得知此事后,联系记者称,将安排检验室有关人员就上次检验所剩同批次产品立即重新检验,再次进行检测的结果与首次检测结果相同。对于消费者的疑问,市质监部门相关负责人说,他们专门就此事咨询了漯河“国家肉制品检测中心”食品检验专家及市卫生防疫部门有关专家,得出检测结论。针对火腿肠发臭,但大肠菌群和菌落总数却不超标的检测结果,专家解释说:火腿肠涨袋大部分是由于火腿内微生物作用引起的,但是涨袋后微生物在缺氧的情况下可能部分失去了活性,反而不超标了。因为所做的微生物检验是培养菌群活性的,样品涨袋后菌群失去了活性,做出的结果自然不超标。火腿涨袋后已失去检验价值,本不需要检验,一般情况下他们不受理类似委托。
9月19日,金锣火腿肠厂方代表、金锣王中王火腿肠濮阳代理商向购买到发臭火腿肠的消费者张先生当面致歉,并给予张先生11倍的赔偿。金锣火腿肠厂方代表、金锣王中王火腿肠濮阳代理商称,他们以后将加强内部管理,防止再次出现产品质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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