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对消极腐败的严重性和危险性有着极为清醒的认识,始终旗帜鲜明、一以贯之地反对消极腐败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消极腐败尚未从根本上得到遏制,消极腐败危险仍然严重威胁着党。胡锦涛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再次向全党敲响了警钟。共产党人必须挺身而出、行动起来,坚决遏制消极腐败,根除党面临的这一巨大危险。
一
充满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的中国共产党发生消极腐败危险,有诸多方面原因,首因是思想上的迷惘和错乱。
由此入手,就找到了消极腐败滋生蔓延的根子。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先锋队,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根本宗旨,这决定了党同任何消极腐败水火不容。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中国共产党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克制消极腐败的根本。从新民主主义革命到社会主义革命再到改革开放新的伟大革命,党的历史方位发生了变化,但党的性质和宗旨没有任何改变。共产党人是为人民打天下,不是为自己打天下;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不是统治人民;是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不是弄权滥权、以权谋私。而有些党员干部经不起长期执政、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和外部环境考验,精神垮了、立场变了,将共产党执政看成改朝换代,对党的性质和宗旨怀疑动摇,不认同党的根本价值取向,看轻看淡甚至完全抛弃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拿出“现在轮到我了”的架势给人民群众当“父母官”,削尖脑袋混“官场”,一心一意捞“实惠”,要么不作为,要么乱作为,形形色色消极腐败现象无不由此而起,各种各样小毛病无不由此发展成大问题。
由此入手,就抓住了消极腐败长期难治难除的症结。
中国共产党执政后很长一段时间,消极腐败一露苗头立刻被压下去,没有滋生蔓延的空间。如今,从严治党的制度措施频出却不能将消极腐败根治铲除,甚至出现“前腐后继”现象,症结在于“攻心”不够。人正而弊自除,人不正弊焉除?以党章为核心的党规党法,从来并只能建立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自觉之上。党员干部具有这种高度自觉,就能毫不走样地贯彻执行制度和纪律,并主动堵塞漏洞、积极防患未然,在制度和纪律没有明文规定之处也决不会越“线”过“界”。而缺少这种高度自觉甚至反向而行,凡事以“私”权衡、量“利”而行,明哲保身、推托责任,该说不说、该做不做,“制度管人”、“纪律约束”、“加强监督”就只能流于形式甚至毁于哪怕是出于善意的各种“变通”。党内出现腐败分子并不奇怪也没有什么可怕,最危险最可怕的是人们以“党的生死存亡与我何干”之类心态与消极腐败和平共处、相安无事甚至包容纵容、同流合污,反对消极腐败少数人干、多数人看。消极腐败从思想领域冲开缺口,根治消极腐败惟有坚持“攻心为上”,下大气力清理混乱思想,达到治标又治本。
由此入手,就戳破了消极腐败欺世惑众的伪装。
中国共产党当前面对的消极腐败,不仅有着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而且有着装饰性和欺骗性。在中国历史上,“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始终遭到揭露谴责。而近些年盛行的人本性自私、人性恶之类西方“学术思想”,却堂而皇之论证消极腐败“符合人性”、“不可避免”、“人人有份”。各种消极腐败“理论”粉墨登场、振振有词,专事抹黑和否定中国共产党为人民服务的奋斗历史和传统作风,抹黑和否定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价值观、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抹黑和否定中华优秀文化和民族精神。于是,恶搞贬损雷锋、揶揄嘲讽崇高居然变成“时尚”,“腐败是小节”、“不搞腐败吃亏”、“反腐败不利于发展经济”居然喊得出口,羡腐、捧腐、护腐居然成为常态心理,表明问题的严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