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称在200米深水中都不会进水的名表,却禁不起汗水的“考验”,防水功能形同虚设。近日,抚州人丁先生向本报投诉南昌某商场梅花表专柜。
□顾客
防水手表不防汗
丁先生告诉记者,去年9月29日,他在位于南昌市中山路某商场梅花表专柜花8000余元购买了一块梅花牌机械表。当时,销售人员称该款手表具备防水功能,同时,“鉴于销售人员的建议,我在洗澡、游泳时都将手表取下,避免接触水。”今年4月初,他和朋友一道出门钓鱼,其间身体出汗较多。次日,他发现手表表盖莫名起雾,随后水雾又凝结成小水珠。“防水手表为何难以防汗?”为此,他带着手表来到梅花表专柜,可销售人员称上述情况并非质量问题,只能提供相关包修服务,不能更换。
□销售商
推断人为原因导致
丁先生介绍,专柜销售人员通过简单检测,发现他送来的手表已不具备防水功能。对此,专柜方认为,防水手表进水,应该系人为使用不当导致手表防水功能失效。“可能是顾客长时间洗澡却未摘下手表导致防水功能失效。”
既然是具备防水功能,为何手表对水还如此“忌讳”,销售人员作出的“防水功能”宣传是否存在误导?丁先生质疑道。
就此,记者陪同丁先生来到该梅花表专柜。值得注意的是,除了销售人员的口头宣传,手表使用说明书也明确注明,手表防水功能介于水下30米至200米。销售人员认为,防水手表在不当使用下也会难以防水,如手表防水圈老化、顾客调整时间后未将调节棒摁回原位等。
采访中,当记者向专柜索要相关产品质检报告时,专柜相关负责人却称,不合格手表自然无法出厂,专柜不需要出具相关报告。
□律师
专柜认定结果缺乏依据
江西华赣律师事务所律师夏杨认为,如果销售商认定手表进水系人为导致,应当出具第三方出具的检测报告或同批次产品检测报告,否则其说法缺乏依据。同时,既然在销售人员口头介绍和产品说明书中都对手表防水功能予以说明,那么该表就必须具备相应功能,否则涉嫌误导消费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