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广州“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整个2009年,电脑类产品的投诉居高不下,按照投诉问题多少排名前三位的依次为:外设、主板和液晶显示器,而在这些电脑类产品的投诉处理中,最终解决成功解决率达80%,惟独液晶小显示器投诉的成功解决率仅为57.73%,为所有产品的最低。液晶显示器也成为消费投诉处理的最大难点。
争论焦点:坏点认定
广州“12315”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有关液晶显示器这方面的案例有153宗,能够解决的很少,成为投诉处理的难点。
这份调查统计称:随着液晶显示屏的普及应用,2009年整个一年液晶显示屏投诉比传统纯平显示器投诉增多。其中,计算机显示器出现亮点、盲点的投诉一直是消费争议调解的难点之一,成功解决率只有57.73%,而其他产品的投诉成功解决率达80%以上。
记者查阅《信息技术设备用液晶显示器通用规范》,该标准有如下规定:“点缺陷”分为4个等级:一级是“零缺陷”,随后质量要求逐步下降;三级质量要求基本上等同为“3个或3个以上坏点”。
该标准对三级以上质量没有明确要求厂家要明示的义务,只规定:“四级或四级以下的失效点等级应在产品明示规范及使用说明中标明。”
据“12315”反映,多数消费者投诉称,其购买的计算机显示器出现3个亮点时,商家或厂家都直接认定该显示器不存在质量问题,按照的就是该《通用规范》,只要在“三级”之内,厂商就可以对所产液晶显示屏的质量等级“保持沉默”,对消费者提出的退换或保修要求不予理会。
对此,“12315”在受理了该部分投诉后,除按照以往的做法交由属地工商分局和消委会处理,由工商人员或消委会人员组织被投诉的企业与消费者进行调解,解决消费争议外,还积极通过设在市内各大数码卖场的“红盾服务维权工作站”先行处理投诉,希望能快速调解。但无奈的是,无论是“12315”还是“红盾服务维权工作站”介入调解,成功率均不高。
厂商坚称335标准 次品液晶是元凶?
与“12315”根据《信息技术设备用液晶显示器通用规范》(SJ/T11292-2003)的行业标准判定不同的是,在判定液晶显示器的“点缺陷”问题上,各液晶厂商和渠道均坚持的是335标准。
所谓335标准,即是,在液晶屏上,三个亮点或者三个暗点,都算正常合格的,如果亮点加暗点总数达到五个,也是合格的,超出5个则属于质量问题,厂商可以无条件接受退货或换货。
“这个标准是国家液晶显示器检测标准,符合335的标准是可以出厂的。”一位上游液晶面板制造人士向记者表示,“其实在国外,亮点并不是检测液晶面板好坏的标准,相反,辐射,电磁干扰,木纳、色纯等比较中重视。”
一些受访的液晶显示器的渠道人士则认为,这与部分消费者贪图便宜选择低价的液晶显示器有关。
在采访中,不少行内人士向记者表示,无论是显示器还是笔记本电脑,导致液晶屏的投诉不断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大批的次品液晶通过一些渠道进入到主流市场。
早在去年,本报曾报道有多达10万台显示器下线屏流入市场。而行内人士称,如今流入市场的次品液晶远不止这个数字。
所谓下线屏,就是上游液晶面板厂在生产制造过程中,往往产生出了一些带点率超标、色纯不好,或是屏幕发暗、发红,或是暗点、亮点超标,或是切割时的偏差造成的亮线、拖影等“毛病”的产品,这些“问题产品”因为质量不合格,都会在生产过程中从生产线上被打下来,行内人士俗称为“下线屏”,是次品液晶屏的一种。
“这些流入市场的下线屏价格大约是正品1/3,绝大多数用肉眼难以辨认。”南方显示器界的一位资深人士向记者透露,“越是液晶面板涨价或缺货时,下线屏进入市场的量也越大。”
而且,不仅仅是下线屏,记者发现,在如今的液晶显示器市场,一些冒充新机的样品机和返修机也纷纷入市。
据熟识的经销商介绍,样品机本是商家摆在柜台上用于展示的产品,本身没有质量问题,但是由于长时间工作在高亮度状态,久而久之,显示屏难免会老化。“而返修机的品质和保修则更加难以说清楚,这样的产品一旦出现问题,立马成为皮球在厂商和经销商之间被踢来踢去。”一位经销商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