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本报多次刊登并曝光了南昌市天之宇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涉嫌欺诈消费者的事件。6日,记者在天之宇卖场上看到一则《关于整顿规范市场秩序通知》,该通知明文规定:“年累计三次或者屡教不改者将终止与该商户租赁经营协议。”而据记者统计,本年度内天之宇数码科技有限公司遭各大媒体曝光的次数已不下十次。如果按照《通知》来执行,“天之宇”是否早就该被清出东方电脑城呢?
“天之宇”再遭投诉
6日,南昌某高校学生向本报投诉天之宇。“前几天我在天之宇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买了一台型号为东芝C600D的笔记本电脑,价格4200元,销售人员承诺是独立显卡的,但是回到学校后我才发现是集成显卡。于是,上周末我再次来到天之宇与销售人员协商,他们经理答应周一给我换一台其他型号的笔记本电脑,但是今天来工作人员却不同意给我换。这么大的电脑公司怎么没有一点信用?”小付如是说。
6日中午,记者来到位于八一广场的东方电脑城,天之宇的销售人员告诉记者这台东芝C600D的笔记本电脑并不存在任何质量问题,而且在销售时并没有承诺是独立显卡,因此,他们不会为其退款。记者采访被无理推搡
采访中,贴在电梯口的一则《关于整顿规范市场秩序通知》引起了记者的注意,通知针对电脑城市场内出现的欺诈消费者的行为制定了严格的管理措施:首次发现被消费者投诉(宰客、欺诈)且造成不良影响,或者被媒体曝光等违规经营行为的商户,经查属实按3000元扣除违约金并扣罚当年考核分50分;第二次发现被消费者投诉(宰客、欺诈)或者被媒体曝光等违规经营行为的商户,将给予改商户断电停业整顿的处罚;年累计三次或者屡教不改者将终止与该商户租赁经营协议。通知上盖着江西东方电脑城和4家公司的公章,落款时间为2010年4月13日。
随后,记者拨打了通知下方的市场部电话,并向其反映本报多次曝光天之宇数码科技有限公司遭消费者投诉的事实。谁知,记者在通话之时,一位天之宇的销售人员上前推搡记者,并气势汹汹地对记者说:“你是来闹事的吗?”记者表示新闻媒体的采访权受到法律保护,但是销售人员仍然继续推搡记者。随后一位马姓负责人来到天之宇卖场,要求销售人员向记者赔礼道歉。
“天之宇”何时退出东方电脑城?记者再次拨通了该通知下方的一个联系电话,接电话的马某告诉记者,他只是新东方电脑城物业的工作人员。他表示,他将会和天之宇的负责人联系,给记者一个合理的答复。然而截至记者发稿,却始终没有接到天之宇的任何来电。
东方电脑城何时终止与天之宇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的租赁经营协议呢?亦或,江西东方电脑城的《关于整顿规范市场秩序通知》仅仅只是一纸空文。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见习记者汤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