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有关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的规定,经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深圳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06年第4季度对该市流通领域的彩色电视机商品进行了质量监测。
此次共在9家经销企业抽查彩色电视机50批次,合格47批次,合格率94%。不合格的项目主要是安全和EMC项目,反映的主要问题是:1.辐射骚扰场强不合格有1批次,使用时,可能影响附近电器的正常使用。2.标记和使用说明、防触电保护的结构和外接软线不合格有2批次,属于“旧机翻新”,使用过程中,容易引起用户误操作、触电和引起火灾的危险。
据悉,该局已采取积极措施,将存在质量问题的不合格商品清出市场并依法对经营单位进行处理;对销售标志不合格商品的经营单位,也已责令其立即改正。
消费禁区
样品名称 标称商标 规格型号 被监测人 标称生产企业 主要不合格项目或主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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