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对福建省企业生产的灯具进行了省级监督抽查,共抽查了8家企业生产的8种灯具,合格6种,产品抽样合格率75%。
抽查结果显示,此次监督抽查的灯具产品质量状况不是令人满意。在2种不合格灯具中,主要不合格项一是内部接线的截面积偏小达不到标准要求,易造成导线发热;二是固定载流部件材料不能耐火。造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生产厂家为降低成本使用的线径偏小的导线和耐热、阻燃性能差的材料造成的。
针对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已责成有关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企业依法进行处理,限期整改。该局还将继续对灯具进行跟踪抽查,促使灯具行业产品质量水平进一步规范、提高,为广大消费者使用灯具安全和节约能源,创造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
不合格产品名单
企业名称 产品名称 商标 规格 生产日期 主要不合格项目
厦门海莱照明有限公司 可移式灯具 / 5W-B15S / 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耐热耐火和耐起痕
福州辉日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固定式灯具 / 11W-LB2020 / 耐热耐火和耐起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