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流通领域平板电视机质量进行了监测,共抽样检测了13户生产者的产品,有3组样品不合格,涉及ROWA、LG、三星等品牌。检测中发现的不合格项目有标志和使用说明、电源端骚扰电压、清晰度、可视角、运动图像拖尾时间。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将对此次监测中质量不合格的商品销售者依法进行处理。同时,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平板电视机时应考虑以下两点:一、不要购买信息模糊、缺损的商品,一旦发生质量问题,则很难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二、购买平板电视机时,按照实际使用面积选择电视机的尺寸。
不合格商品及被监测人名单
样品名称 | 被检测人 | 标称商标 | 规格 | 生产日期或批号 | 标称生产单位 | 主要不合格项目 | 抽样日期 | 备注 |
液晶电视机 | 游义先(江津区白沙镇光华路(正大家电隔壁)) | ROWA | LCD26P01 | 2009-08 | 广州数码乐华科技有限公司 | 清晰度、可视角 | ||
液晶电视机 | 重庆市江津区白沙镇宏达家电经营部(刘梅)(白沙镇光华路115号) | LG | 32LH20RC-TA | 南京LG新港显示有限公司 | 标志和使用说明 | |||
液晶电视机 | 重庆市国美电器有限公司三十六商城 | 三星 | LA40B550K | / | 天津通广三星电子有限公司 | 运动图像拖尾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