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房被拆主人不知情 赔偿扯皮至今不到位
【导语】大千世界,无奇不有。日前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政府在没有通知产权所人的情况下,将一处2257.5平米的三层楼房悄然拆掉,并且在赔偿问题上一直扯皮推诿,至今没有到位。事主苦笑着说:“维权是得维权,但一方面我也‘认便宜’,罗庄区政府悄悄‘偷拆’了我的楼房,我虽然竟毫不知情,但我不在场从而避免了强拆当中常见的流血冲突事件,我将要给他们寄送一面‘区政府偷拆楼房 产权人反倒感谢’的锦旗,争取哀求他们挂上。”
房主感慨未发生现场流血冲突将给区政府寄送锦旗
日前,本刊记者接到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汤庄办事处东小车庄村张洪海反映他在汤庄建设的楼房凭空消失。
据了解,汤庄汽车站是山东省临沂交通运输责任有限公司下属单位。当时,因年久失修,仅有的几间房屋也已破旧不堪,荒草丛生,严重影响了汤庄办事处的对外形象,张洪海经过多方努力与运输公司协商签订了合同。由他投资建设二层沿街商品楼,并于2007年6月26日在临沂市公证处进行了公证。合同签订后汤庄办事处要求建成三层,便由山东省丰泽建筑设计院设计了图纸,并向汤庄办事处提供了土地证,在办事处同意后张洪海向办事处交纳了基础设施配套费,经办事处邵书记及建委领导根据汤庄规划,现场放线后由汤庄建筑公司施工建设。
然而,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2010年春节过后,张洪海回家的时候发现他的楼房却凭空消失不见了,经打听才知道是被罗庄区政府拆除了,并且把地面私有财产也给处理了。
张洪海多次向汤庄办事处、罗庄区政府反映并交涉,才知道了事情的大概:罗庄区政府当时成立了一个工作组,当时还拆除了另一家,现已赔偿完毕并又在原地重新建设。张洪海找到当时负责的宋区长,宋区长也不知道是他的房子,在他拿出了合同及交纳的费用等一切手续后,才知道是他的。并让他找汤庄办事处处理,在汤庄办事处张洪海才知道区政府在拆迁以前早就安排财政 局找了个中介把他的房子私自评了估。说给他按罗庄区49号文件进行赔偿,按360元/平方,并且是按他们单方私自测量的平方赔偿,共74万余元,并说再给其50%的奖励。张洪海去找中介,中介说他们只是提供了一张草图没有盖章。是财政局委托的。张洪海去找财政局当时负责的王局长,王说是区领导安排这么做的。张洪海问没经过他知道,是怎么单方私自评估他的房子,王局长回答说,因为这事他还让刘区长给批评了,他让张洪海去区里找领导。
张洪海就去找宋区长和区委王副书记,要求解决房子的问题并提出要求:1、房子已拆没按图纸上的平方进行赔偿。当时的施工时图纸他一份,建筑公司一份,汤庄办事处一份,设计院有存档。2、把他地下增加的基础给予赔偿,也有图纸。3、拆除后他的地面财产归还。
区领导一直在研究,并让他找汤庄办事处,他在汤庄办事处先支取60万元。
随后,张洪海再去找王书记和宋区长,他们一个调走了,一个离岗了,让他去找办事处,他就这样在汤庄办事处、罗庄区政府、罗庄区财政局、罗庄区信访局转着圈地找,但一年多了迟迟不给他答复。
2011年5月26日,张洪海又去了区政府,因为有病汤庄办事处又给他支了14万元。并说5天后给他成立一个工作组,由区委赵书记负责处理。5天过后又说工作组没成立。张洪海告诉记者,一年多了,罗庄区政府就是这样给他答复的。市委书记、市长公开电话他已多次拨打,反映罗庄区政府这种做法合不合理,也一直没有结果。
张洪海无奈地说:“我真不明白,我当时投资建设就用了200多万元,还有其他费用。可是,为什么罗庄区政府私自拆除我的房子,并私自给处理了,区政府的做法及赔偿实在荒谬!难道里面还关涉着暗箱私分他的补偿款的贪腐黑幕吗?”“即然已经发生了,这样荒唐的事情为何迟迟不给处理。全国都在提倡和谐,我要求维护我个人的合法权益,请还我一个公理!”张洪海表示,他怀着悲愤复杂的心情在无奈之下,想要给区政府送面“锦旗”,实在是无奈之举,是一个反讽,更是一个黑色幽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