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沙坪坝区中梁镇茅山峡村一处非法占用基本农田的建设项目,2008年底开工,2009年6月被责令停建,建设方及村镇相关责任人受到了刑事追究。500多名农民工劳作一年,拿不到血汗钱,被拖欠工资700多万元,多的3万多,少的几千元,时隔2年,仍无着落。(10月27《工人日报》)
该长篇报道的标题是《违法建筑“遗祸”500农民工欠薪何处讨》。500农民工欠薪何处讨?笔者认为,无论从法理、情理和行政责任、义务上,都应该和必须找当地政府讨要。对此,农民工们也相当明白。不然,70多名农民工不会到中梁镇政府大楼,在办公室里吃睡18天索要血汗钱。虽然农民工们的做法欠妥,也是实属无奈,但他们是找对找准了“下家”。
首先,茅山峡村在没有任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将三四个足球场大小的基本农非法出租用于违规建设,当地政府是难辞失职渎职责任的。如果当地政府严把用地关,不给违规建设开绿灯,非法工程就开不了工,也就不会有700多万元农民工血汗钱泡汤的问题出现。尽管中梁镇政府领导矢口咬定,说对于违建用地、施工他们不知情,然而事实却证明他们是撒谎和卸责。建设方修建进场公路死亡1人,是镇政府派员到现场处理善后的;施工所需的8吨炸药和6000发雷管的申请书是镇领导签字同意的;施工爆破响声震天,镇政府离工地不到2公里,并且镇政府派安全员每月都到工地例行安全检查,镇政府说不知情,显然是睁眼说瞎话!既如此,中梁镇政府还有什么理由不偿付农民工的血汗钱?套用败家官员的口头禅,这也算花钱交“学费”和买“教训”吧。
其次,地方政府代为垫付欠薪是地方政府的责任和义务使然。撇开土地监管失职渎职导致非法建设的情节,单就欠薪问题,政府也要积极主导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任何地方出现欠薪,都是地方政府劳动监督的缺位所致,应追究至县级政府的责任。欠薪问题已经出现了,怎么办呢?路径有二,一是由政府依法干预,帮助追讨;一是追讨无门的,由地方财政垫资代为支付农民工工资。这也是多年来各地政府在治理欠薪工作中形成的基本的工作思路和处置原则。在这方面,有太多的案例可供借鉴参照。2008年金融风暴袭来,东南沿海不少企业倒闭或老板逃匿,追讨欠薪找不到债主,基本上都是由当地政府先行垫资应急支付,然后再采取不同措施善后处理的。所以,重庆市沙坪坝区和中梁镇政府应该尽快地从地方财政中出资把500多名农民工700多万元的欠薪处理了。
总之,无论从哪一个层面上说,一个以人为本、把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的地方政府,只要还有一点担当和负责精神,都不该把违建的“遗祸”转嫁给最低层最弱势的农民工群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