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太金报道:本报于9月27日刊登的《法官告银行要求消除不良记录》一稿后,引起了社会的普遍关注。不少读者来信来电,反映自己类似的遭遇。13日,萍乡市法官李明(化名)致电本报记者,称感谢本报的积极关注,目前此案有了新的进展,部分银行表示会消除他的不良记录。
李明告诉记者,本报的介入引起了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的高度重视。该行3名工作人员亲自前往萍乡市登门道歉,并提出会及时消除李明的不良记录。目前,李明与该行已达成书面和解协议,李明撤回对该行的起诉。
此外,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向萍乡市安源区法院提出了自己不是适格主体,即李明不应该起诉该公司,而应起诉信用卡管理中心。对此,李明提出异议:自己在该行产生的不良记录,是由该行向萍乡市中国人民银行萍乡市中心支行报送,该行存在审查不严,有明确的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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