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实习记者李志强报道:日前,南昌市民黄小姐向本报反映,其在大润发超市购物时,放在购物车上的手提包被偷。她立即找到商场服务台求助,提出调看超市的监控录像,希望能有所收获。对方以顾客无权查看为由拒绝。“既然是在购物过程中丢失,超市应为此承担部分责任,至少也应给个说法。”
对此,大润发超市南昌八一店一胡姓客服经理表示,超市是公共场所,每隔一段时间会广播提醒“请保管您的随身物品”,且在显眼位置也安放了类似的告示牌。消费者有责任看管好自己的随身物品,如果丢失属个人看管不慎,超市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于调看监控视频,其称,这涉及超市的私有财产,消费者无权查看。
消费者超市内丢失物品,超市是否应担责呢?江西法报律师事务所律师肖文军表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超市等经营场所有义务保证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视情况不同而定,要以超市是否有过错来判定其是否应承担相应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