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崔手持合同书一脸茫然
本报讯实习记者李志强摄影报道:合同未到期,其中一方悄然卷走另一方支付的押金。27日,自主创业的大学毕业生小崔手持合同书一脸茫然。他承包了汇通快运新建县分公司在南昌大学前湖校区的代理点,没料到合作一段时间后,对方却将公司经营权转让,带走了他7000元合作押金,此后无法取得联系。
投诉
合同未到期押金被卷走
小崔是南昌大学前湖校区的毕业生,选择自主创业的他看中了物流行业。5月4日,小崔与汇通快运新建县分公司签订了代理合同,由其承包该公司在南昌大学前湖校区的派件和揽件业务。合同约定,小崔向公司交付7000元押金,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其中违约条款显示,未经被特许人(小崔)同意,特许人将经营权转让,则应当支付被特许人3000元违约金,并退还所有押金。
小崔介绍,8月底,他给公司派送快件时,与其签订合同的艾姓负责人提出,公司效益不好,有意解除合同,不过要少退一些押金。对此,小崔没有同意。因感觉对方有转让公司经营权之意,小崔借此询问,对方表示这是没影儿的事。
9月初,小崔再次前往公司派件,不料艾姓负责人已将公司经营权转让,此时的负责人不承认合同,且表示无法联系上艾姓负责人。
新建县分公司
未曾被告知有合同关系
小崔说,他拨打电话试图联系艾姓负责人,语音提示为空号。此后,他又多次联系汇通快运江西总部。对方回复称,艾姓负责人已经退股了,他们不管这件事。
27日上午,记者陪同小崔来到汇通快运新建县分公司。一名李姓负责人表示,接管该公司时,他们提出将相关的合同等关系理清,而艾姓负责人并未告知有任何这方面的事情。他表示,将尽力帮忙联系上艾姓负责人。
江西总部
签订合同不知情
随后,汇通快运江西总部客服部李主管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分公司原来采取个人承包制的经营方式,9月1日之后,江西总部已将所有分公司的承包权收回,改变成直营公司了。而艾姓负责人是新建县分公司的承包人,与小崔签订此承包代理合同一事江西总部并不知情,也没有印制过类似的合同书。
问及分公司的承包人是否有权利与他人签订承包合同时,李主管称不能很明确给予答复。她表示,解决此事须找到公司营业部的相关负责人,总部会配合解决此事,不日将予以回复。
律师
可要求总部履行合同
针对此事,江西法报律师事务所律师肖文军表示,公司经营权转让时,必须理清公司的债权和债务,作出妥善处理。虽然汇通快运江西总部对分公司与他人发生合同关系不知情,但这是分公司与总部之间的内部关系,对于合同的另一方来说,应视分公司在代表总部行使签订合同的权利。若无法追究分公司的责任,合同中约定的各项内容,汇通快运江西总部须全面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