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28日,《每日经济、以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立即对相应责任人做出严厉的处分。
圣莱达的公告无疑证实了 《每日经济新闻》之前刊发的两篇报道属实。
保荐机构督导责任存疑
不过,《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圣莱达在公告中还将责任推给了中国银行,指公司约见中国银行江北支行相关领导,对与其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及证监会 《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进行重申,指出其在监管上的严重疏忽行为,在未征得其他两方同意的情况下,至使公司前财务总监的操作得以实施;要求其严格执行监管协议及证监会通知要求,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后果。
另一方面,圣莱达却对保荐机构平安证券的责任只字不提。
圣莱达挂牌交易的时间是2010年9月10日,迄今约一年零一个月,目前尚在保荐机构的持续督导期内;公司的保荐机构为平安证券,保荐代表人为李红星、沈璐璐。4月份,圣莱达挪用募集资金理财,6月份归还,直到宁波证监局都查出了事实,平安证券似乎仍然不知情。宁波证监局于7月18日向圣莱达下发了《关于对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并于7月21日对公司董事长及全体高管进行了监管谈话。平安证券如果知悉,就该督促公司及时进行信息披露,然而这一幕并没有出现。如此做为,又怎么称得上勤勉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