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1-1 20:12:41
连云港市, 振兴集团, 现实主义, 来宾市, 日记内容
2010年春节刚过,网上又曝出“韩局长日记门”事件:网上疯传一个局长的日记帖子被证实,日记的主人是前广西来宾市烟草专卖局局长韩峰。
这个被人称为“伟大的现实主义作品文本”的日记中,简明扼要记录着韩局长07、08年时间段日常工作状态,包括玩女人、收受贿赂。日记给人的整体印象是,局长平常除了应酬、受贿,就是玩女人。特别的是,有人细数出现在这部分日记中的女人共有6个,真名实姓,大部分是局长的下属。韩局长在日记中详细记录了每个女人不同的床上功夫,其中临近结婚前两天还要与他“开房”的小谭被他称为“很野”,而这个日记据传就是小谭的丈夫愤怒披露出来的。
刚刚在网络上曝光的韩局长日记内容与同是连云港市的新任国资委主任林富平贪赃枉法相比,可谓小乌见大乌了。林富平,现年52岁,原任连云港振兴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于2010年1月13日刚刚调任连云港市国资委主任不到一周时间。此人违法乱纪,不仅未被处理,还得到重用。林富平贪赃枉法、涉嫌经济犯罪的部分事实是:
2005年初,林富平在振兴集团开发的“杏坛花园”购置1套170余平方米的私宅,他利用职务之便指使长期在振兴集团做装潢工程的个体户仲德岭垫资28万元人民币为其装潢,因林富平分文未付此款,为解决资金困难问题,林富平便暗示仲德岭向时任振兴集团下属企业“振兴房地产公司”董事长曹继(注:事前林已向曹打过招呼)借款5万元,仲断断续续只还给曹3万元。
2009年1月2日,曹因工作变动而与林产生矛盾,曹指着林大骂:“你是小人,敢不安排我正科级职务,我就要去告发你”。林感到非常紧张,于当天下午责令仲德岭将剩余的2万元钱还给曹继。值得说明的是,林富平已实际上利用职务之便变相受贿28万元人民币(装潢款),事后林为了感谢仲德岭,便将振兴集团下属的“戴斯酒店(五星级)”1500余万元的装潢工程指定给仲德岭做,该装潢工程经振兴集团内部审计,其高估冒算的工程款竟高达200余万元,但林为了让仲德岭顺利获得该酒店的全部装潢工程款1500余万元,竟将坚持原则的审计科长降职使用,分管副总不让分管,由此可见林富平与仲德岭相互利用的贪婪之心。
2006年初,林富平安排时任振兴集团项目科科长魏荭(现已提任为振兴集团副总经理)、时任振兴集团土地办副主任李晓燕(现已提任为振兴集团工程部正科级主任)与北京华盈置地公司洽谈转让振兴浦南农贸市场约100亩土地事宜。2007年3月,在未召开董事会、也未向市国资委汇报及对方分文未付款情况下秘密成交,并将该宗土地过户给北京华盈置地公司。
2008年底,北京华盈置地公司已将该宗土地抵押给银行,获得贷款9000万元,至目前对方仅交不足10%的土地出让金给振兴集团(注:可查振兴集团财务账目)。期间,北京华盈置地公司为感谢林富平,出巨资安排其女儿去英国留学,现其女儿已被北京华盈置地公司高薪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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