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淦丹丹报道:“还建的房屋因为少了20平方米,单位同意提供两间房屋供我们使用。可这两间‘过渡房’在几年后被拆了。”近日,南昌市民陈女士向本报求助称,此事发生后,其公公所在单位原南昌市水产科学研究所对此却无任何补偿和安置。
据陈女士介绍,她公公是原水产科学研究所的职工,分得77平方米的房屋并进行了房改。之后,该房屋被拆了重建,但因中途变更规划,房屋面积缩水了20平方米。
陈女士说,为解决上述问题,单位与她家人签订了一份协议,将单位办公楼的两间房先提供给他们过渡使用。不久前,上述办公楼也被拆除,但单位却未再安排其他的“过渡房”供她家使用。
陈女士说,由于南昌市水产科学研究所已被农科院合并,多次找原单位的负责人沟通后,对方只肯给一间10平方米的储藏间给她放置杂物,而这间储藏间同时有十多户居民在使用。
针对此事,原南昌市水产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官先生解释,当年还建房面积缩水问题,既然有协议就按照协议办。现在的问题就是,需要将原本十多户居民放置的物品清理出去。官先生表示,他会再与单位领导沟通,尽快帮陈女士解决好“过渡房”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