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景德镇讯 记者余文斌摄影报道;近日,陆续有读者致电本报,反映景德镇市千禧花园小区物业公司圈了一块地,违规向市民收取停车费。昨日,记者前往实地调查。
女收费员收费后,递给记者一张物业公司自己打印的小纸条
物业公司收费员:停车就得交费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景德镇市广场北路上的千禧花园小区旁,很快就找到了被市民质疑的路边收费停车区域。大的提示牌上写着“请各位车主配合管理员有序停车”,小提示牌上则标有“停车收费”的字样。
记者将车停入“停车场”后,一名胸前挂着“博成物业公司管理员”工作牌的中年妇女立即过来说:“停在这里是要收费的。”记者注意到,女收费员递来的收费凭证只是一张用电脑打印机打印出来的小纸条,上面除了有“千禧花园小区道路临时停车费叁元”字样外,还有“该费用为小区路面压损费”等字样,以及一个博成物业公司的财务专用章。
当记者提出“这样的凭据不是合法票据,你们的收费行为是否经过了有关部门的核准”的疑问后,女收费员的回答很干脆:“我是公司派来收费的,至于应该是什么样的票据,有没有得到批准,我都不知道。”
小区开发公司:收费已获批准
记者在交纳费用后,来到“停车场”附近的物业公司,一个自称千禧花园小区开发公司工作人员的沈姓男子告诉记者,据他了解,物业公司的收费行为是经过有关部门批准的。
沈先生说,当初开发小区时,这条可以停车的马路是由他们出资修的,按照合同规定,建成后要移交给有关职能部门管理,但由于修路费用的问题,马路暂时还没有移交。为了路上的车辆有序停放,以及收取路面破损的维修费用,物业公司决定聘请人员来收费。
相关管理部门:尚未批准收费
半个小时后,离开物业公司的记者来到了景德镇市发改委收费管理科采访。接待记者的工作人员在查阅了众多审批文件后表示:“我们接到了物业公司要求核准收费的报告,但还在审查过程中,肯定没有下发同意他们收费的文件。”
当地价格监督热线的一名工作人员在电话中表示:“如果没有发改委的批准文件,那就属于违规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