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检网消息 从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自2011年10月31日起对标示为辽宁华源天利药业有限公司舒筋活络丸(天通宁)、标示为呼伦贝尔松鹿制药有限公司乌龙养血胶囊2种违法广告药品采取暂停销售行政强制措施,在江苏省范围内暂停销售。
序号 | 药品名称 | 药品批准文号 | 药品生产企业名称 | 违法分析 |
1 | 舒筋活络丸(天通宁) | 国药准字Z21020265 | 辽宁华源天利药业有限公司 | 未经审批;夸大功能主治或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断言、保证;绝对化夸大药品疗效;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等。 |
2 | 乌龙养血胶囊 | 国药准字B20020971 | 呼伦贝尔松鹿制药有限公司 | 未经审批;夸大功能主治或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断言、保证;绝对化夸大药品疗效;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