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1-3 22:52:54
陕县椅湾煤矿自揭黑幕:陕县煤炭局替我矿隐瞒两起事故。我们是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县椅湾煤矿的法定代表人、矿长和部分股东,今天我们想向全国网友揭露一些椅湾煤矿在整合技改中的内幕:
椅湾煤矿非法转让,在没有办理证照手续的情况下严重违法违规生产,在存在重大隐患情况下恢复生产、私自开启两个已关闭的井口。技改期间发生了两人死亡的重大安全事故。但对这两次事故,陕县煤炭局领导却一直瞒报至今。
三门峡市陕县椅湾煤矿系集体企业,位于陕县柴洼乡龙潭村,法定代表人为靳拴立。2005年,根据国家煤炭铝土资源整合的相关精神,椅湾煤矿同陕县振兴二矿(法定代表人为茹炳正)、陕县柴洼乡龙潭村振兴一矿(法定代表人为陆英群)进行整合,整合后的煤矿名称仍为“三门峡市陕县椅湾煤矿”。
整合后各方多次协商无果,最后经过协商,三方同三门峡人杨光才于2007年6月20日达成 “三门峡市陕县椅湾煤矿融资扩股协议”,约定:杨光才融资850万占我矿52%的股份,我们占原椅湾煤矿48%股份。陕县振兴二矿、陕县柴洼乡龙潭村振兴一矿的问题由杨光才负责处理,并由杨光才按照年产15万吨的技改方案投资生产经营。
杨光才在生产经营中,无视法人代表和矿长的监管,私派连煤矿生产经营基本常识都不懂得的张念成管理煤矿,造成我煤矿法人代表靳栓立、矿长王明位失去监管权力。2008年6月23日,杨光才置已签协议和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私自非法将“三门峡市陕县椅湾煤矿”以4900万元转让给平顶山人。当晚平顶山人刘炳欣带护矿队等二十多人接管了煤矿。
那么,椅湾煤矿为什么能够在整合技改中非法转让?又为什么在没有办理证照手续的情况下严重违法违规生产呢?更不可思议的是,在存在重大隐患情况下,椅湾煤矿又私自开启两个已关闭的井口。
据了解,作为技改矿井,在技改期间边技改边生产,椅湾煤矿仅2008年7月份的半个多月里就生产销售原煤六千多吨,这是典型的严重违法行为。同时,2008年7月,杨光才及新的煤矿经营人利用各种人际关系将原椅湾煤矿已经被关闭的老直井(坐标为X:3848980
Y:37551130
Z:617.819)和斜井(坐标为X:3849140
Y:37550960
Z:579.5),重新启用,恢复生产。在具有重大安全隐患、国家明令禁止的独眼井内大肆进行非法生产,致煤矿工人生命于不顾。
在生产经营期间,将椅湾煤矿的五职矿长及煤矿管理人员撵出煤矿,私自非法任命矿长和五职矿长。为了达到非法卖矿目的,获取非法卖矿所需手续,杨光才多次伙同陕县煤炭局局长私刻三门峡市陕县椅湾煤矿公章、财务章。并以假章上报各种材料。直到今年12月24日,假公章才被陕县公安局依法收缴。
为此,我们多次向陕县煤炭局反映,但陕县煤炭局监管不力、玩忽职守,同时还替椅湾煤矿瞒报事故。在我管理人员被撵出煤矿后,陕县煤炭局局长张保才、主管煤炭生产安全的李建民不仅不管不问,而且私自认可杨光才任命的五个无证五职矿长,我们多次向陕县煤炭局局长张保才提出要看他们非法向煤炭局提供的五职矿长任命等材料,都以各种理由拒绝,至今我们都不知道矿上到底有没有五职矿长。
同时,陕县煤炭局局长张保才等还利用职权暗中为杨光才撑腰在国家明令禁止的独眼井内大肆疯狂进行非法生产长达半年之久。
椅湾煤矿在技改期间且具有重大安全隐患的情况下,依然生产,最终导致煤矿在技改期间发生两人死亡的重大安全事故。但对于这两次事故,陕县煤炭局一直瞒报至今。
我们多次向张保才反映这些问题,张保才说:我不和你们说,让我们该到哪里举报到哪里举报,该往上告就往上告,只要你能告你随便告。
据我们了解,目前,在陕县煤炭局局长张保才这个保护伞下,杨光才正在利用假公章和假手续蒙骗河南省煤矿技改检查组。
在这里,也恳请希望河南省煤矿技改检查组的领导擦亮眼睛:杨光才把煤矿非法卖给平顶山人后,侵犯了我们的合法权益,造成煤矿产权不明晰的假相;矿五职矿长不到位;技改中非法违规生产;将已报废的井口打开生产;资源整合不彻底,没有履行资源整合协议。
我们想问问陕县煤炭局领导,这样的煤矿能够经得起河南省煤矿技改检查组专家的检查吗?
根据 2008年11月11日河南省下发的《河南省 人 民政 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煤矿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豫政办 〔2008〕88号)的规定,存在“资源整合矿井产权不明晰,矿井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五职”矿长(矿长及生产、安全、技术、机电副矿长)”等问题的矿井应继续停工停产整顿。
因此,我们恳请河南省有关部门和陕县人 民 政 府迅速查清陕县煤炭局监管不力和瞒报事故行为,同时,迅速查处椅湾煤矿在整合技改中非法生产、转让行为。
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县椅湾煤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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