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工商通报一季度典型涉嫌虚假违法广告
中国质量新闻网 2011-10-21 11:18:27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近日通报2011年第一季度典型涉嫌虚假违法广告,具体情况如下:
1.“葛洪桂龙药膏”于2011年2月21日在德州广播文艺频道以健康讲座的形式发布广告,利用专家和患者名义作证明,夸大功效,使用“唯一”、“疗效最好”、“疗效最快”、“无效退款”等绝对化语言或禁语,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2.“美国华纳圣地伟哥”于2011年2月23日在威海广播新闻综合频道以健康讲座专题节目的形式发布广告,利用专家和患者的名义作证明,宣传治疗性功能障碍,广告内容低俗、涉性,不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3.“藏骨宁胶囊”于2011年2月21日在日照广播新闻综合频道发布广告,利用专家和患者名义作证明,使用绝对化用语,宣称:“纯天然、不死的癌症终于能治了、全面控制风湿骨病的所有症状、彻底治愈、全额退款”等,夸大疗效,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4.“大水牌蛾苓丸”于2011年2月22日在济南广播故事频道发布广告,使用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夸大功效,利用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欺骗消费者。
5.“孟氏拔罐研究所”于2011年2月23日在山东广播经济频道发布广告,广告中利用“孟氏拔罐研究所”所长孟宪忠宣传“首乌藤酸枣仁胶囊和孟氏三七黄芪胶囊”药品,宣称:“孟氏拔罐有18年的口碑,值得信赖,孟氏中药是天然中药,无副作用,生物降血糖,有效地控制糖尿病并发症”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夸大宣传,误导和欺骗消费者。
6.济南泉城医院于2011年2月24日在《新晨报》上发布医疗广告,宣传“咳喘康复丸”药品,利用专家、患者的名义作证明,宣称:“经北京、天津、上海、河北、山东等地数万名患者临床跟踪观察和验证,对过敏性支气管炎、哮喘、肺感染有特效。无论年龄大小,病史多长,病情轻重,3-5天见效,只需2-3个疗程即可彻底治愈,愈后不复发”等,严重误导和欺骗消费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