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多家媒体报道,11月3日郑东新区龙湖外环南路与九如东路交叉口,一座约6层楼高的宋庆龄雕像正紧张施工。资料显示,这座宋庆龄雕像高24.15米,基座占地800多平方米,将设计成一个可容纳600多人的会议厅。今年7月份,该雕像在广东完工后被拆解,并陆续运往郑州组装。
雕像高24.15米,约6层楼高,基座占地800多平方米,可以想象耗资绝对不菲。就在河南宋庆龄基金会“豪华”雕像刺痛公众神经引发“围观”,并深陷“非营利法人”猜疑时,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常务副主席常荣军表示,“地方宋基会有责任和义务维护宋庆龄的声誉”。
时下揭露出来的“政绩工程”常成为腐败工程、形象工程、垄断工程的代名词,劳民伤财、民怨载道。一手缔造的阜阳三大神话的前安徽省副省长、阜阳市委书记王怀忠;豫西国家级贫困县卢氏县县委书记杜保乾;大搞“政绩工程”,强建“别墅一条街”的村官等等。
不难看出,针对如此“豪华”雕像的修建缘由,公众的猜疑显然不是多余的。简单而言,作为公益慈善基金,其捐赠款物用途、程序都要公开透明、可监督。而如果真以公益之名,行营利之实,大肆利用公众的“慈善心”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显然与慈善基金成立初衷背道而驰。势必宋庆龄基金会应该学学昆明市嵩明县“蜗居”领导了。
权力被滥用,往往是利益驱使。领导大搞“政绩工程”,其初衷在于对“唯上”,本质上是为己的“政绩观”不正,想通过“形象工程”,捞取“升官资本”,多得一点晋升。而一旦“官升高就”,办“政绩工程”就达到了“名利双收”的目的。
“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屡禁不止,缘由公共财政的开支常常脱离群众的意志而被权力轻易、不负责任地左右;其次,对违规违纪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缺乏严厉的问责追究机制。故而,针对劳财伤民的“政绩工程”不能仅仅是拆除、给予“过渡期”,必须让随意动用公共财政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造成重大损失、浪费的责任官员和形象工程一起“倒下”。同时作为公共慈善机构,资金的使用更要保持公众交流的积极主动,形成良性互动,接受公众监督,消除公众猜忌,最大限度地让官员树立正确政绩观,真正务实把慈善基金用于公益活动,用于每一个地方、每一个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