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余桂华报道:曹女士前往方糖KTV唱歌,不到一小时的时间,其电动车就在店门口被盗了。“车被偷了,人还受气。”昨天,在事情迟迟得不到解决的情况下,曹女士向本报求助。
据曹女士介绍,10月28日下午,受朋友邀请,她来到位于南昌市广场南路的方糖KTV唱歌。不到一小时,她出来后竟发现停在店门口的电动车不见了。随后,她找到店方交涉。由于曹女士记得自己是在15时50分左右到店里唱歌的,她便查看了这一时间段的监控录像,但录像上没有她停车及进店的记录。双方交涉暂时陷入僵局,最后,店方提出:在没有弄清事实的情况下,先免去曹女士此次来消费的费用,这一处理方案遭到曹女士的拒绝。曹女士认为,她丢失的电动车是在一年前花1680元买的,店方不需要全部赔偿,但至少要赔偿电瓶的费用。
店方没有接受这一处理方案。曹女士随后报警。一个多星期过去了,曹女士没有得到任何的处理答复。
昨日,在方糖KTV,记者查看了10月28日下午的监控录像。在查看过程中,记者发现监控图像中显示,在15时29分曹女士骑了电动车来到店门口。
在查到了这一细节后,负责处理此事的店方杨经理表示,现在可以确定曹女士确实是在店门口丢了车,但若要赔偿电瓶的费用,他需要请示。最后,经过记者协调,店方同意给曹女士800元的现金券,曹女士对此也表示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