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1-9 9:43:57
椅湾煤矿非法转让,在没有办理证照手续的情况下严重违法违规生产,在存在重大隐患情况下恢复生产、私自开启两个已关闭的井口。技改期间发生了两人死亡的重大安全事故。但对这两次事故,陕县煤炭局领导却一直瞒报至今。
三门峡市陕县椅湾煤矿系集体企业,位于陕县柴洼乡龙潭村,法定代表人为靳拴立。2005年,政府根据国家煤炭铝土资源整合的相关精神,将椅湾煤矿同陕县振兴二矿(法定代表人为茹炳正)、陕县柴洼乡龙潭村振兴一矿(法定代表人为陆英群)进行整合,整合后的煤矿名称仍为“三门峡市陕县椅湾煤矿”,法人代表改为杨光才。
整合后因融资控股各方多次协商无果,最后经协商,于2007年6月20日三方同杨光才达成协议。《三门峡市陕县椅湾煤矿融资扩股协议》,协议规定:杨光才融资850万占倚湾煤矿52%的股份,部分股东占原椅湾煤矿48%股份。陕县振兴二矿、陕县柴洼乡龙潭村振兴一矿的问题由杨光才负责处理,并由杨光才按照年产15万吨的技改方案投资生产经营。
整合技改中非法生产转让,置矿工的生命安全于不顾
杨光才掌握了经营权之后,在生产经营中,却无视法人代表和矿长的监管,杨光才将煤矿交给一个连煤矿生产经营基本常识都不懂的张念成管理,造成倚湾煤矿法人代表靳栓立、矿长王明位失去监管权力。并且杨广才将椅湾煤矿的五职矿长及煤矿管理人员撵出煤矿,私自任命矿长和五职矿长。在正规的管理人员被撵出煤矿后,陕县煤炭局局长张保才、主管煤炭生产安全的李建民不仅不管不问,还认可杨光才任命的五个无证五职矿长,部分股东多次向陕县煤炭局局长张保才提出要看他们向煤炭局提供的五职矿长任命的材料,都以各种理由被拒绝,至今许多股东都不知道矿上到底有没有五职矿长。
在2008年6月23日,杨光才置倚湾煤矿另外两方所签协议和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私自非法将“三门峡市陕县椅湾煤矿”以4900万元转让给刘炳欣。当晚刘炳欣带护矿队等二十多人接管了煤矿。杨光才私自把煤矿卖出,侵犯了股东的合法权益,造成煤矿产权不明晰的假相。五职矿长不到位,技改中非法违规生产,将已报废的井口打开生产,资源整合不彻底,没有履行资源整合协议。煤炭局局长庇护下,私刻公章蒙骗技改检查
为什么椅湾煤矿能够在整合技改中非法转让,在没有办理证照手续的情况下违法违规生产呢?在存在重大隐患的情况下,椅湾煤矿又私自开启两个已关闭的井口,非法生产经营长达半年之久却无人管呢
倚湾煤矿的许多问题曾多次被反映到陕县煤炭局,陕县煤炭局不但不管反替椅湾煤矿瞒报事故。惹得部分倚湾矿股东非常愤怒,他们说要去起诉张保才,张保才不但不为所动,反而有恃无恐说:“我不和你们说,你们该到哪里举报到哪里举报,该往上告就往上告,只要你能告随便告”。
为了达到非法卖矿的目的,获取非法卖矿所需手续,杨光才多次同陕县煤炭局局长私刻三门峡市陕县椅湾煤矿公章、财务章。并以假章上报各种材料。直到今年12月24日,假公章才被陕县公安局依法收缴。据了解目前,杨光才正在利用假公章和假手续蒙骗河南省煤矿技改检查组。
相关链接:
根据 2008年11月11日河南省下发的《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煤矿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08〕88号)的规定,存在“资源整合矿井产权不明晰,矿井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五职”矿长(矿长及生产、安全、技术、机电副矿长)”等问题的矿井应继续停工停产整顿。
国家规定作为技改矿井,在技改期间边技改边生产,是严重违法的。椅湾煤矿仅2008年7月份的半个多月里就生产销售原煤六千多吨,这是典型的严重违法行为。在2008年7月,杨光才及新的煤矿经营人利用各种人际关系将原椅湾煤矿已经被关闭的老直井(坐标为X:3848980 Y:37551130 Z:617.819)和斜井(坐标为X:3849140 Y:37550960 Z:579.5),重新启用,恢复生产。在具有重大安全隐患、国家明令禁止的独眼井内大肆进行非法生产,致煤矿工人生命于不顾,违法操作。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陕西旬阳县委下文件称村长有问题 纪委否认调查
下一篇:沈丘县运管所所长鲍亚在本县一手遮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