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天桥区水屯北路水园小区的一位居民近日反映,自己上个月的电费迟交了几日就被“北园水屯社区水电管理处”停电,多收几十元罚款,并拒绝开出任何收据。党报热线记者调查发现,“北园水屯社区水电管理处”并未获得电力部门关于收取罚款的授权,其私自收取的罚款与电力部门每日收取迟交电费用户电费总额千分之一“滞纳金”的规定不符,所收罚款也与电力企业无关。
来电的居民介绍说,自己去交电费是迟了几天,当时就表示了歉意,但对于“北园水屯社区水电管理处”工作人员张口就要50元罚款的做法很是不满。“我向他们要收据,他们说没有。收了钱不给任何凭证,这肯定是乱收费。我电费都不到100块钱,张口就要我交这不明不白的50块钱,太没有道理。”该居民还表示,“要是预交电费,就不会出现这种情况了,可他们不让预交,也不让按季度交费,非要一月一交,每月从18号开始到25号必须交钱。一旦超过日期,哪怕迟交一天,也会被逼着交50块钱罚款。我去交钱时看见他们桌子上放着单子,统计显示很多人忘了交电费。没有收据,钱到底交给谁了,我们也问不出来。”
周日上午,记者到水园小区调查,家住该小区北区的居民纷纷表示曾被迫交过罚款,有的人因为疏忽大意还被罚款好几次。“我上次就晚了一天,他们就给我停电,逼着我交了50块钱罚款。”他指着水园小区北区的楼房说,“这几座楼是这样,南边的小区怎么收费就不清楚了。”记者又来到南区,南区的几位居民表示,电费是由工作人员上门收的,与北区不一样。
彩虹热线工作人员表示:“对逾期未交付电费的用户,供电企业可以从逾期之日起,加收滞纳金。电费滞纳金按以下规定计算:居民用户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一计算,收取总额按日累加计收,总额不足1元者按1元收取。用户迟交电费超过30日,供电企业将停止对用户送电。”对于“北园水屯社区水电管理处”收取迟交电费罚款一事,该工作人员表示,“这属于代收电费部门私下作为,与电力企业的规定不符合,收取的所谓罚款也并不交给电力企业。”她同时也表示,除滞纳金外,电力企业并未向代收部门授权收取迟交电费的罚款。
记者在水园小区南区找到了“北园水屯社区水电管理处”,一座独立的平房,门窗都锁了,窗户外都安装了铁栅栏,只有一个收费的小窗口上有“水电收费处”字样,下面的通知里写着:“星期六下午、星期天休息。”
(党报热线值班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