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1-11 10:05:16
关于《上市公司价值线》盗用刊号,非法出版以及敲诈问题以及《中国改革报》相关问题反映
中宣部、新闻出版总署、全国中华记者协会、江苏省新闻出版局、江苏科技报:
从今年三月份开始,一份叫《上市公司价值线》的报纸开始在市场上出现。该报纸紧瞪资本市场,以敲诈勒索闻名于资本市常现向各职能部门对《上市公司价值线》进行投诉,理由如下:
(1)、《上市公司价值线》盗用《江苏科技报》刊号,非法出版
《上市公司价值线》在其报纸上所用的国内统一刊号为:CN32-0019,而据查询,CN32-0019为《江苏科技报》的刊号,《江苏科技报》为一周二刊,每周一,周四出版的一份报纸。而《上市公司价值线》对外称其为周二和周出版,并有其印刷出版的报纸可以佐证这一点。另令人费解的是在其报头上并没有带《江苏科技报》的字样,而是独立用《上市公司价值线》作报名。可见,《上市公司价值线》是不折不扣的盗用合法出版物《江苏科技报》刊号的非法出版物。
(2)、《上市公司价值线》逾权经营
《江苏科技报》是江苏唯一的综合性科技类报纸,是全国十佳科技报之一,是江苏省开展科普宣传工作的主要喉舌和阵地。《江苏科技报》现为彩色印刷,国内统一刊号:CN32—0019,邮发代号:27—2,全年定价133.00元。
即使《上市公司价值线》所用刊号为合法取得,根据相关规定,报刊扩版、增刊均应该向新闻出版局申请,同时,应严格按照规定,要遵循母报、母刊的定价。最近,《上市公司价值线》盗用《江苏科技报》刊号后,不仅另行定价(自定2元/份),还独立发行,相当于用一个刊号办多份报纸,属于超越权限的私下违规操作。
(3)、《上市公司价值线》非法异地办报
国家对报刊管理有明确规定,报刊主办单位和编辑部应该在同一地点办公。而《上市公司价值线》这一非法出版物,为在市场上制造影响,利于其敲诈声威,给相关企业造成心理影响,在其非法出版的报纸上标注该报的编辑部地址为:北京宣武区广义街4号。而根据相关出版条文,异地设立编辑部需经相关部门的批准,而《上市公司价值线》根本没有得到相关核准异地办报的资质。(根据《报刊记者站管理办法》,第七条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设立并获得报纸、期刊出版许可证,同时有新闻采访业务的报刊出版单位,根据其新闻业务需要,可以申请设立记者站。)
(4)、《上市公司价值线》变相更名,挂羊头卖狗肉
报刊的名称不能任意修改,《上市公司价值线》用的刊号为《江苏科技报》的刊号,但在其非法出版物上,根本看不到《江苏科技报》的影子。这种做法实际上变相更改了刊名,很容易迷惑读者,相当于新办刊物,可谓“挂羊头卖狗肉”。
(5)、《上市公司价值线》主要以敲诈作为生存之道,并让网络非法转载以壮声威
自该报成立始,即全力盯住上市公司大做文章,一方面叫业务员跟企业和各相关公司联系,寻求广告合作,不合作便与文章相威胁,威胁文章全部都先发给被敲诈的企业看,如果企业再不答应投放广告的话,即刊登相关文章。但刊登的文章并不是出现在报纸,而是一般出现在新浪网上。在没有报纸出版的时间节点,其网络文章照常第一时间出现在新浪上,而其在文章中给人造成的感觉就是文章已经在报纸上了。
但据了解,该报并没有跟新浪签有版权转载协议,属暗箱操作的文章转载,其文章并没有被搜狐、网易、腾讯等大网站转载。
(6)、《上市公司价值线》敲诈拉上新华、《中国改革报》等新闻单位作为背书
《上市公司价值线》在其的敲诈文章中经常使用“《上市公司价值线》、《中国改革报》、新华联合报道”的字样,以给被不明所以然的敲诈企业造成强大的心理压力。比如在关于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报道中就有《价值线》记者梅朵、《中国改革报》庞德坤福建福州报道的字样。而据了解,庞德坤并非《中国改革报》的记者。
特别是新华这样的国家通讯被少数人作为敲诈的利器尤为让人心疼,所以恳请各主管部门严查以正视听。而真实的情况是,并没有什么的新华与其随行,要不为什么新华并不刊发稿子而仅仅是《上市公司价值线》在网络上挂个文章以其敲诈。
(7)、以“黑幕系列报道之一”和“本报将继续跟踪报道1的字眼恐吓客户
在其所做的所谓负面报道中,“黑幕系列报道之一”和“本报将继续跟踪报道1的字眼不断出现,意图冲击敲诈企业的神经,直到企业屈服同意与其合作为止。
(8)、《上市公司价值线》和《中国改革报》紧盯上市公司的幕后推手同为一人
《上市公司价值线》和《中国改革报》紧盯上市公司的幕后推手同为安强,安强原就职于《大众证券报》,后因内耗(一说经济问题)被离开。
《上市公司价值线》前面出负面,《中国改革报》紧跟要求投放,相互之间配合默契。查悉,《中国改革报》已经连续三年没有在工商行管理部门备案注册。
(9)、《中国改革报》疑为非法出版物被举报
《中国改革报》创刊于1993年,当时主管单位是国家体改委,旗下的《改革杂志》发起成立了中国改革实业总公司,该公司由首都钢铁厂、北京电视台等30多家上市公司投资成立,《中国改革报》的出版全部从中国改革实业总公司借资运转,《改革杂志》和《中国改革报》两块牌子一套人马,财务独立核算。《中国改革报》经营到1998年时中国改革实业总公司投资亏损5000余万元。1999年因《改革杂志》刊登“国有企业改革的出路在于私有化”文章,受到中央领导的严肃批评,国务院体改办及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要求《改革杂志》和《中国改革报》关停或另找挂靠单位,后来杂志归属中国体改研究会,中国改革实业总公司由杂志操作,《中国改革报》归属国家体改办。2003年大部制改革期间,国家体改办合并到国家计划委员会,《中国改革报》也随改为发改委管辖的报纸。截止2006年,《中国改革报》尚欠中国改革实业总公司2000多万元至今未还,已严重资不抵债。
《中国改革报》归属发改委后,始终处于严重的负债和违法经营状况。因2004年对外承包周刊被出版总署处罚。2005年报把周刊的散兵勇聚结起来,成立了一个新闻事业部,由该部负责人马启孝统一指挥,然后到地方府拉广告来维持报的正常开支。2009年,报领导层内讧将长赶下台,报处于无组织状态。2010年1月报临时内阁通知报所有人员开会,要求有钱有能力的人出来承包创办周刊,条件是每个周刊每年上交110万元,由报给3个记者证,5个工作证。要求每个周刊找一个文化广告公司与报签订“代理合同”,以防备上级检查。
北京东方曦晨文化传媒中心应缴“担任”了《中国改革报财经周刊》的广告代理(合同样本附后),并向报交了56万元的广告承包费,北京东方曦晨文化传媒中心经营过程中发现,所有周刊领记者证和工作证的人员全为工商记者,所做的工作就是到地方上拉广告,且广告款不经代理公司,而是直接汇到报的账户上,致使代理公司与中国改革报签订的合同成为一张白纸。随即北京东方曦晨文化传媒中心提出与中国改革报终止合同,要求退还已交的承包款56万元及损失。《中国改革报》数月间对此置之不理,为此公司员工及家属到国家发改委,在发改委领导的干预下,2010年9月21《中国改革报》将传媒公司的承包款56万退还(见两次汇款单)。但对给公司造成的100多万元损失并未进行赔偿。北京东方曦晨文化传媒中心在预对中国改革报提起诉讼前,委托律师对《中国改革报》的主体资格进行调查,调查中发现以下惊人的秘密:
2010年10月22,律师到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注册局查询,该局三处的处长告诉律师,《中国改革报》由于产权不清、债务等众多原因,自2006年已停止年检,事业单位证书早已失效。随后律师又持调查函到国家工商行管理总局进行信息公开查询,查询结果同样是2006年未有通过年检(见国家工商总局出示的信息告知书)。律师在得知以上两结果后,又到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北京新闻出版局调查《中国改革报》出版注册年检情况,查询结果令人吃惊,2005年至2009年该报竟通过出版年检,以上结果让中国人不得其解。一、《中国改革报》自2006年已不具备事业单位法人的主体资格;二、报2006年已资不抵债;三、自成立至今欠全体员工养老保险金及编外聘用人员工资,四、虚报经营盈利情况,欺骗出版行主管机关出版年度检验;五、买卖报周刊、记者站、记者证等违法行为。
至此,我们弄清了《中国改革报》这一黑幕后,为维护国家形象及读者及债权人的权益,北京东方曦晨文化传媒中心委托律师向国家工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发出律师函,要求以上机关履行职责,依法对《中国改革报》立案调查,要求依法撤销《中国改革报》年检,相关处理正在进行中,处理结果通过信函或网络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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