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属于小区业主共有的会所,在业主们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开发商转手卖给了家具公司。这让福州市海润尊品小区的业主们十分气愤。规划部门根据业主的投诉向开发商下达了停止施工通知书,但开发商置之不理,照常施工。
属于小区业主共有的会所,在业主们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开发商转手卖给了家具公司。这让福州市海润尊品小区的业主们十分气愤。规划部门根据业主的投诉向开发商下达了停止施工通知书,但开发商置之不理,照常施工。
小区会所一夜易主业主毫不知情
法制今报记者昨日来到海润尊品小区采访,发现小区的会所已基本被拆完,只剩下一个空架子。由于业主的阻扰,施工队的装修工作也停了下来。现场有不少业主在看护会所,防止施工队进场。“开发商什么时候把会所还给我们,我们才会撤离。”业主林先生表示。
林先生告诉法制今报记者,10月3日,小区会所忽然来了一拨施工队并开始拆卸会所。业主们上前制止,对方却理直气壮地告知,会所已经被卖给了“美克美家”家具商场。
这个消息让业主们有点懵。购房时约定属于小区业主共有的会所,开发商怎么有权转卖?业主们联系开发商讨说法,却发现开发商的电话已经成为空号。由于无法联系开发商,业主们找到小区物业协商解决。物业方面称已向开发商反映情况,但至今为止,开发商没有露面。
“我们向规划部门反映过,福州市规划局下达了停止施工通知书,但开发商拒绝接受。”小区业主陈先生告诉法制今报记者。
变更从未申请仍在违规施工
记者在小区业主提供的售楼宣传册上发现,这个名为“尊会所”的水晶会所原本就属于小区配套设施,被定为业主专属的服务区,于2007年1月投入运营,占地2200平米。业主们告诉记者,尽管会所的归属没有在购房合同中约定,但开发商承诺过,会所归小区业主共有。
记者就该问题向开发商尚锦(福州)实业有限公司求证,对方予以否认。该公司一位负责人表示,卖房资料只是一种宣传,具体要看合同上有没有约定,只要购房合同上没有明确注明会所的产权归业主所有,而且会所并不计入小区公摊,建筑成本也是由开发商支付,开发商就有权决定会所的归属。
10月31日,福州市城乡规划局针对业主们的投诉出具了一份反馈意见。记者从该意见中了解到,海润尊品为2005年拍卖项目,其土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其中商业建筑面积占计算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3%以下。福州市城乡规划局曾于2006年5月审定总平,2006年9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按规划审批该会所设计功能为活动室、咖啡厅等,面积计入项目配建公建面积。这意味着,该会所确属小区业主共有。
反馈意见还明确,“现状会所变更未向我局申报过规划变更手续,会所如需变更应由产权权属人征得小区大部分业主同意后按相关法律规定程序向规划、消防等部门申请,并获得批准后方可实施。”
由于开发商此举属于违规转卖土地,福州市城乡规划局已于10月底向施工单位发出《责令停止违法建设通知书》【榕规〔2011〕停字第0000091号】,责令其停止建设,接受调查。但据记者调查了解,施工方至今未停工。
公共设施不能买卖开发商显属违法
近年来,因承诺与实际不符而引发的开发商与业主的纠纷不在少数,海润尊品小区的“会所事件”属于典型的一例。
福建合立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宗良认为,小区会所是经规划部门批准的商业配套用房,主要为小区业主提供健身、休闲等功能。尽管小区会所面积不计入业主公摊面积,建筑费用也是由开发商承担,但是会所作为小区配套房的性质不能变。
《物权法》第73条明确规定:“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至于目前业主们无法联系到开发商,张宗良认为,即使公司已经注销,小区业主仍然可以维权,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起诉公司的股东。他也提醒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一定要对开发商承诺的设施进行约定,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