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1-12 9:30:35
我是民办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学生家长,该学校严重管理混乱,误人子弟,违规操作,违规收费,乱收费,言而无信,久拖不合理退费,在20天左右用两个不同的决定:(二00九年十一月十九日向湖北省教育厅汇报对该问题的处理决定)和(二00九年十二月七日向学生家长邮寄对该问题的处理决定)来欺上瞒下,欺压学生家长,用无中生有来掩盖学校所作所为。详细情况可网上查看(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严重管理混乱违规操作违规收费乱收费)。现就两个不同的决定向学校咨询,并附题两个不同决定的内容进行询问:
附题 一:有关《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严重管理混乱违规操作久拖不合理解决》的回复:
回复单位:湖北省教育厅、回复时间:(2010-01-11日、和 2010-01-18日、及2010-03-1日、和2011-10-17日、):现就“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严重管理混乱违规操作久拖不合理解决”的实际情况及处理结果如下:
附题内容:1、秦同学,男,2006年被我院录取,为信息工程系计算机2062班专科学生,该生在第一学年所修学分未达到我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中升级所必需的要求,2007年10月26日学院给予了留级试读处理。2008年10月,学院教务处在例行的学籍清理中,秦同学所修学分仍未达到规定要求,依据秦同学在校期间所获学分及相关情况,经2008年10月14日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其退学处理。
《学生家长咨询1:
(1)该学校为什么不向上级汇报半年不对学生进行考勤、管理、教育教学、使学生半年都没有进过教室、而又不去按照有关规定:对“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固定教学活动者应给予退学处理”进行处理、还收取费用?为什么不上报“学生留级试读专科生只能办理一次”的规定?
(2)学校为什么明知学生半年没有学分,还要去决定学生跟班试读?
(3)学校2008年4月2日违规为学生办理跟班试读、学校为什么不一起向上级汇报?
(4)学生连大二上学期都没有读(而且半年没有学分),怎么去跟读大二下学期?即然已让学生去跟读、又为什么不让学生读到毕业时间、而又要提前“学制期”以学分为由决定学生退学?
(5)学校己对学生作出退学决定、为什么还不让学生及时离校、还要收取费用?
(6)学校为什么不给退学学生“退学文书”并签字、及告诉学生被退学后有提出申诉的权利?》。
附题内容:2、在对该生的处理过程中,我院始终本着“依法依规”办事和“以人为本”的精神,采取了积极主动的态度,多次主动与学生及学生家长沟通,并说明真实情况和国家、学院对学生的学籍管理政策和规定,但学生家长不仅置事实与不故,甚至提出经济补偿30万元和给“秦同学发给毕业证书”就可以私了的无理要求,这些理所当然地被我院所拒绝。2009年3月至今,秦同学家长因个人无理要求得不到满足,便多次上访省教育厅、省上访局,我院按照上访处理程序已向上向领导部门以书面形式做过专题汇报。 《学生家长咨询2:
(1)学校在处理该学生留级、跟读、退学和退费中、违犯那么多规章制度、学校“依法依规”在那里?学校即然已让学生去跟读、却又不让学生读到毕业时间就决定学生退学、于情于理都说不通、学校“以人为本”在那里?学校总说找不到学生,你那来多次主动与学生沟通?
(2)学生家长什么时间向学校提出要经济补偿30万元和给“秦同学发给毕业证书”就可以私了的无理要求?(学校和有关单位不能确认谁对谁错、学生家长不可能提出任何不合理要求)
(3)学校让记者转告学生家长可以给个毕业证、还要学生家长写了申请书转交给学校、学校为什么在学生家长要求通过学生学习(因离毕业还有近一年的时间)、让学生读到正常毕业时间、来达到毕业要求后、再看是否能给毕业证、而学校又不让学生读到正常毕业时间、也不给毕业证?学校为什么还要反过来说是学生家长要学校“发给毕业证书”就可以私了?
(4)民办学校侵犯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受教育者及其亲属有权向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申诉,有关部门应当及时予以处理;并依法接受监督,学生家长去诉求应该没错。》。。
附题内容:3、2009年10月19日,10月23日学院法律顾问曾二次与家长联系协商,初步达成以下协议:
(1)、退还秦同学未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2)、按照学院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为秦同学办理肄业证书;(3)、考虑秦同学之父家境较贫困,给予适当经济资助;(4)、双方签订有关协议书,妥善解决问题。
《学生家长咨询3:
(1)学生家长什么时间跟学校初步达成协议(学校有没有协议书)?学校将问题交给律师处理仅二次联系学生家长,而学生家长奔波了几年也没有得到任何合理退费,该学校是否存在严重行政不作为?
(2)学校自已同意退还秦同学未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为什么至今无任何退费(还有压金)?
(3)学生在校正常接受教育教学只有一年时间,学校为什么要学生办理二年肄业证书?
(4)学校即然已考虑到学生之父培养二名大学生不容易、而且、因参加《自卫反击战》带病返乡)体力有限,家境确实比较贫困,学校为什么还要自己言而无信又不给任何经济资助?学校为什么还要将学生家长告到法院、还去请求法院支持学校诉讼请求“恢复名誉,消除影响” 让学生家长还要继续发贴为学校“恢复名誉,消除影响”、使学生家长各方面继续受损?(如果学生家长不去发贴又如何能为学校“恢复名誉,消除影响”?
(5)学校“双方签订有关协议书、妥善解决问题” 而学校至今无任何退费、连压金都不退、还找各种理由不合理退费、又妥善解决问题在那里?》
附题内容:4、学院自2004年成立以来,一直规范办学,2005年全国独立学院办学行为检查及湖北省教育厅及其他上级部门年度核查均予以充分肯定。学生家长为达到个人目的,多次进行不实上访,如果学生家长不遵守双方协议,继续无理取闹,学院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最终解决上述问题。 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 二00九年十一月十九日 《学生家长咨询4:
(1)学生家长的目的就是合理解决问题、那来的无理取闹?
(2)学生家长没有与学校签订任何协议、学生家长拿什么去遵守双方协议?
(3)学校在状告学生家长案件中,有很多问题都是学校自己故意造成的,学生家长实话实说不存在侵权行为,而学校已经存在诬告学生家长,学校最终又解决了什么问题?》。。。
附题 二(学校邮寄给学生和家长的) 退费《通知 》 : 附题内容:(5)秦同学:我院于2008年10月24日以(关于对罗等9名学生作退学处理的决定)(武华院学字[2008]276号)对你作出退学处理决定。根据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鄂价费[2006]183号)第18条‘学生缴纳学费后,如因故退学、休学、转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在校学习时间,按每学年10个月计退剩余学费。学生因违反校纪校规或触犯刑律而被劝其退学或被开除学籍的,其学费不予返回’ 及我院(关于学生转专业、转学、退学管理实施细则)第8条‘退费标准、从新学年开学之日起到批准退学之日止、不满一个月的可退学费的90%和住宿费的90%;满一个月不满二个月的退学费的80%和住宿费的80%;满二个月不满三个月的退学费的70%和住宿费的70%;依此类推,全学年按10个月计算’ 的规定,应退你学费和住宿费6960元([7500元十1200元]X80%=6960元)。我院多次通过你父亲告知你来学院办理退费、肆业手续,但你一直未来我院办理。现书面通知你于2009年12月20日之前来我院办理退费肆业手续,逾期,我院将退费向公证部门办理提存公证。
特此通知。 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 二00九年十二月七日。。。。
《学生家长咨询(5):(1)学校在处理学生留级、跟读、退学时为什么都不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而在退费时就用起了这么多的规定?
(2)学校在邮寄此通知之前、什么时间多次告知学生家长让学生去学院办理退费肆业手续?
(3)学生在校正常接受教育教学只有一年时间(学校的通知已确认为二年,但大二上学期学生连教室没有进、下学期是违规跟读也能算文凭?)而学校为什么硬要学生办理二年肄业证书?
(4)学校该不该限制时间要学生去办理退费和肆业手续、逾期还要将退费向公证部门办理提存公证?当学生家长接到学校通知找学校时,学校为什么又说退费事宜要与公证处联系?
(5)学生和家长有详细地址、而且学生家长还经常去学校要求解决问题、学校为什么还要将退费提存到公证处(还要学生和家长与公证处联系)?有关部门至今都没有向学生和家长下发任何通知、学生和家长怎么去与公证处联系?
(6)学校已在(二00九年十二月七日)向学生和家长邮寄了最终决定、为什么湖北省教肓厅还在(2010-01-11日 和2010-01-18日 及2010-03-1日)各日之前去学校调查时、学校还在汇报“要给学生家长退费和资助学生家长,妥善解决问题,签定有关协议书”而且、湖北省教育厅还明确告诉学生家长:“该答复为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的调查结果,上访人可直接向该处咨询”?昨天(2011-10-17日)教育厅还在向学生家长这样回复,但今天(2011-10-18日)找学校时、学校就说不存在向上级汇报这样的处理决定。那有如此不讲道理的学校,强烈要求学校合理退费。
(7)学校已经剥夺了学生申诉权利(在决定学生退学后又不给退学文书和签字、更不告诉学生有提出申诉的权利)、为什么还说学生不去找学校?学生没有退学文书又如何找学校和申诉?
(8)学校已对家长拒绝按照学校向上级汇报的处理意见去解决问题,又将学校自己亲自邮寄的通知退费提存到了公证处,还到法院诬告学生家长,学校的行为是不是诚心解决问题和退费?》
以上问题希望学校能实事求是的参考、看是否有错,不要再去欺下瞒上,说假话,推卸责任(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切实保护公民权利),去及时妥善解决问题。作为学校、是高等教育人的地方,知法懂规,自己又制定规章和制度、确自己又去违规违章,并为了不合理退费如此与学生家长纠缠几年、让学生家长的经济、精神、身体、人格和尊严都受到严重损害真不应该,也会伤害中国教育的“尊严”,和人民对民办学校的信任度。特请求有关单位和领导进行调查,查清事实,让问题能得到合理解决。也求助社会关心教育,帮助弱势群体(学生家长)维护合法权益。学生家长反映问题有事实根据,可联系学生家长提供证据、证词、为学校澄清事实。
家长:秦庆国《电话 13197151916 邮箱:1287027289@qq.com qq:1273027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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