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1-12 10:14:45
占地3000亩的高尔夫球场何以开建
——蓝田县违法用地建高尔夫球场的调查
推土机在肆无忌惮地摧毁山上的植被。
几十年才能长成的树木被连根撅断。
蓝田县厚镇乡北峪村村民多人向本报反映,他们那里去年来了一家开发商修建高尔夫球场,占用了数千亩土地,其中有林坡地也有不少耕地,却手续不合法、补偿不到位,致使许多村民生存出现危机。记者最近到北峪村采访,发现开发商名为西安秦岭国际休闲度假村有限公司,占地用途是兴建国际标准的18洞高尔夫球场,最终占地将达3000多亩。
厚镇乡政府一工作人员十分痛快地承认,秦岭公司是修建的高尔夫球场,但经过了西安市发改委批准立项,项目名称是“蓝田北峪生态种植观光健身”,内容主要为生态种植、休闲健身场所和为了满足观光旅游而配套的小球训练场所(包括乒乓球馆、羽毛球馆、网球馆和高尔夫练习场)。因为占用的都是集体四荒地,所以没有直接和村民打交道,也就没有必要给村民补偿。
这位人士还介绍,西安市环保局对这个项目进行了环评,同意其按相关技术标准进行建设。随后,县政府向这家公司批准核发了《集体土地使用证》,用地性质是“四荒地承包转让”。按照这位人士的介绍,秦岭公司的做法“深受当地广大农民的欢迎和拥护,是蓝田县2009年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当地农民已经因为该项目使“人均收入由过去的800元增至3000余元,改善了村民的生活,拓宽了农民的视野”。
据了解,所谓的四荒地是指“荒山、荒沟、荒丘、荒滩”,而蓝田县北峪村被占用的土地明显不属于“四荒”:有草、有林、有果,甚至有庄稼。而且被占地的村民手里大多有蓝田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和实施退耕还林后的林权证书,前者期限20年,后者期限50年。
记者还了解到,北峪村村民都在“荒山”上栽植了核桃、板栗和花椒等经济树种,“荒山”早就成了花果山,当地政府已认可其性质是“防护林”。另外,部分村民的自留山也被这家公司占用。而上世纪80年代蓝田县人民政府颁发的“树木永远归村民个人所有,允许继承”的山林所有证还在村民手里。
据介绍,这家公司给村民的补偿标准是:山地、坡地,每亩每年100元;耕地一次性付给每亩1万元到1.9万元,地面附着物基本不给,青苗补偿费1亩大概是1000元。许多村民反映,因为这家公司占地数量巨大,北峪村部分村民已经没有土地可以耕种,成为贫困山村里的失地农民。
而当地政府却对这些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熟视无睹,也不存在当地农民因为这家公司占地而收入增加、生活改善、拓宽视野的情形。一位张姓村民反映,刚开始,村里给失地农民的福利仅是每人每月20斤面粉。现在已经不发面粉改发货币了:每人每月只发72元。
记者随后去西安市国土部门了解情况。一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国家有严格规定,不管是四荒地还是耕地,均不允许随意改变用途。因此,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规定。
记者到蓝田县国土资源局采访。该局办公室主任解释,秦岭公司的用地手续是合法的,县上给发的有《集体土地使用证》。记者看到,《集体土地使用证》上载明的事项是:“属‘四荒地’开发利用”;用途是“种植”。记者问,如果按你所说,他们的用地手续合法,那么随意改变用途是否合法?
这位办公室主任随即向记者出示了他们在2010年7月22日给秦岭国际休闲度假村有限公司的一份公函。公函称:“最近有线索发现,你公司以西安秦岭峡谷国际高尔夫俱乐部名义对外宣传,有改变土地用途迹象。现通知你公司停止以任何国家禁止项目名义对外宣传,严格按照批准用途使用土地,否则将按违法用地依法查处。”
据记者了解,迄今为止,秦岭公司的“种植”项目无从谈起。相反,高尔夫球场的建设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
蓝田县也没有任何部门查处秦岭公司非法占地、违法用地的行为。对这种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非法剥夺农民土地、随意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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