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1-15 9:33:12
为了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国家划拨给河北省宁晋县晶龙集团建设幼儿园的教育用地,却被该集团违规开发建成商品楼,并对外销售一空,在堂而皇之建商品楼的两年多时间里,然而竟没有任何政府部门有效制止过。造成购房人不能办理产权证件,附近小区的孩子不能就近入托,给家长接送带来极大不便。
教育划拨用地缘何建起商品楼
晶龙小区位于宁晋县晶龙街与吉祥路交叉口西北角,小区共有3栋高层楼和2栋多层楼,高层楼为23层,每栋有4个单元,多层楼为5层。这批在建的住宅共有549套,目前已售罄。
与其他商品房小区不同之处则是,晶龙小区多半楼房建在教育用地上,而在这块土地的规划图上,却找不到小区的踪影,教育用地一夜之间和市场接了轨。
据了解,按国家有关规定,幼儿园用地为国家划拨用地,不得从事商业开发。记者在宁晋县人民政府于2008年1月20日核发的国用(2008)第238土地证上看到,该土地属于教育用地,使用类型为划拨,使用面积为21.3亩(14202.7平方米),3栋成套住宅楼正是使用了这块土地。
对此,晶龙集团常务副总经理、宁晋县兴和房地产开发公司总经理贾二英解释说,晶龙集团正在建的3栋楼房占用了两类土地,东半块2个单元占用的是原农机公司的土地,是有土地证的,可以对外销售。而西半块2个单元占用的是原电力局的土地,是政府划拨教育用地,这些房子卖给集团内部职工了。
为统一规划小区建设,晶龙集团向县政府打了报告,于是就把原电力局21.3亩办公用地划拨给晶龙集团了,批的是建幼儿园和宿办室。目前只是容积率小,这些主管县长都到现场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