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1-16 18:13:05
2011年11月12日上午8时许,澧县澧阳镇78岁的居民皮造珍(女)和女儿戴**(39岁,有身孕3个月)因与丁公桥商业广场开发商的拆迁补偿安置没有得到落实,母女两在属于原自己200平米的综合香归楼现场刚料理好床铺,准备进驻现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丁公桥商业广场开发商湖南辉鑫房产公司刚聘请的社会闲散人员陈波纠集社会上的混混阿兵等6人来到母女搭建的床铺前,不问青红皂白,首先掀翻床铺,然后阿兵将孕妇戴辉娟打倒在地,紧接着倒拖孕妇戴辉娟一条腿长达100多米泥地,紧接着,陈波用拐杖毒打孕妇其头部。此时,横祸仍然没有结束。另外两名混混倒拖着78岁的皮造珍,从工地一直拖到街上,距离长达200多米。此时,患有高血压和类风湿关节炎的皮造珍已经休克,围观的人已经看不下去了,有人便用手机拨打了110,在警察的协助下,把老妪送进县人民医院紧急抢救。目前,78岁的皮造珍仍在医院昏迷不醒。两天过去了,县政府丁公桥商业广场指挥部和开发商负责人,仍然没有过问此事和看望被打的当事人(该暴力事件有全程录像视频和照片)。
事情的起因是:皮造珍的儿子戴承炎(澧县荆河剧团员工)于2004年4月12日与县商业综合公司签订了一份出让房地产的协议书,该房地产位于解放中路商业综合公司内(现丁公桥商业广场开发工程范围内),此房产为一座旧楼,占地面积200平米,县商业综合公司作为甲方,整体出让给乙方戴承炎,出让费15万元,付款方式分为3次,乙方已经在签订出让协议书时预付定金5万元。但甲方一直没有按合同条款办理规划审批单、土地出让证、施工许可证(乙方是购买此旧楼房后整体翻建新楼房的)、房产预售证等手续。故乙方也就一直没有施工。
时间过去3年了,此桩出让房地产的协议一直没有解决,只因为商业综合公司进行企业改制,办理相关手续的工作只好告停。2007年8月,澧县商业综合公司破产改制清算小组在清查时,发现了与戴承炎签订出让房地产的协议,但因公司已经破产,无法退还戴承炎的定金。所以,破产清算小组打报告给县国土资源局,请求解决土地遗留问题,将原商业综合公司与乙方戴承炎签订出让的200平方米土地过户给戴承炎。后因种种原因,一直没有办理。
2009年,澧县人民政府招商引资,在丁公桥西南面(县城中心、黄金地带)澧州宾馆内兴建“丁公桥商业广场”,此项工程由湖南辉鑫房地产公司开发,概算工程款近3亿元。为此,县政府把此项工程作为重点工程,成立了工程指挥部,由一名副县长任指挥长。2011年10月,该公司在没有处理好拆迁安置、办理土地出让、城建规划、施工许可、房屋预售等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就破土动工了。
作为在此项工程范围内有遗留问题没有解决的戴承炎,因在张家界市有承包工程,故委托澧县荆河剧团员工李选将全权处理商业综合公司出让200平米的遗留问题。李作为委托人,先后上访县国土资源局、县城乡住建局、县国资中心等单位多次,但一直没有回音。在搬迁补偿安置没有处理完遗留问题的情况下,湖南辉鑫房地产公司就强行奠基动工了。但戴承炎78岁的母亲只因儿子不在家,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只好带着女儿搬着被子进驻工地维权。于是,就发生了开篇所叙述的惨绝人寰的一幕。澧县人民政府的重点工程,开发商竟然招聘带黑社会性质的混混施暴殴打老妪和孕妇,致使老妇和孕妇受到严重身体伤害和精神挫伤。如此恶劣的地产商竟然开发政府重点形象工程,我们不得其解。此次作恶事件发生后,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在构建和谐社会的环境中,澧县人民政府应督促开发商妥善处理好拆迁安置补偿遗留问题,维护社会稳定,不能纵容开发商利用黑恶势力欺压百姓、胡作非为。我们强烈要求执法部门主持公道,严肃处理此类事件,还社会一片青天,还百姓一片安宁,保护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