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1-17 22:24:27
南昌县向塘镇璜溪村地处向塘镇边缘地带,农民以种植水稻谋生,经济比较落后。璜溪村现有唯一的村集体企业璜溪砖瓦厂,建于上世纪70年代。对于璜溪村这样一个贫穷落后的村来说,砖瓦厂的承包收入是璜溪村基层组织的运转、乃至对璜溪小学教育支持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璜溪村的村支书就更应该为璜溪村民管好这一村集体企业,可08年12月底上任的村支书王新洪以权谋私、肆意违法违纪将璜溪砖瓦厂“送包”给自己的亲属万洪文。
前任璜溪村村支书王新洪系现任村支书万细田儿媳的亲舅舅,万细田伙同邬玉成在我向塘组成黑社会势力村霸,而璜溪砖瓦厂的承包者万洪文系现任村支书的胞弟。他们三人相互勾结、编织一张侵吞、霸占村集体资产达19年的合同、长期掌权控制村基层组织,以达到个人目的。现任村支书万细田系当地一家昌厦建筑公司的经理,从以上材料的反映不难看出万细田千方百计的安插亲属任璜溪村村支书以及自己亲任璜溪村的村支书的行为,是为自己谋求巨大利益、是把手伸向了璜溪村村民!现将事实情况反映如下:
1、2008年12月底,万细田的胞弟万洪文承包璜溪村砖瓦厂,当时签订的承包合同期限为7年,至2015年12月底合同期限终止。2008年12月底璜溪村村支书换届,原向塘镇计生办临时工王新洪被向塘镇党委任命为璜溪村支书。王新洪上任后于2009年10月,未召开村委员会讨论,就滥用职权私自与现任村支书万细田的胞弟万洪文续签璜溪砖瓦厂承包合同12年,至2027年底合同终止。该12年的承包费用为3万元/年,合计共36万元。就连这违法所签订的承包费用36万元也未进璜溪村的财务,王新洪将法律、党的纪律抛于脑后,肆意践踏。璜溪村砖瓦厂以当前的市场行情一年的租金就可到36万元,何况在上次所签合同未到期的情况下又续签12年承包合同,造成村集体经济巨大的流失。
村支书任期为三年一届,王新洪任期内一口气就签订了四届村支书的任期。王新洪这种违法违纪的行为不但在经济上严重侵害了村集体的利益,造成村集体资产大量流失,就连其后好几任村支书对璜溪砖瓦厂的管理权利也被他剥夺,搅乱基层村委会的管理。并且给璜溪村的稳定、和谐埋下了一颗定时炸弹。
2、违反国家惠农补贴政策、贪污农民粮食补贴款项。
2004年开始中央实行粮食直补政策,确实为广大农民减轻了负担。向塘镇璜溪村共有水田约5300余亩,按政策每亩补贴140元,璜溪村每年可得到国家补贴款约74.2万元。04年至08年璜溪村的村民一直都享受着中央的惠农粮食补贴政策,可在2008年底王新洪被向塘镇党委任命为璜溪村村支书记后,2009年至2010年璜溪村村民本应该全额得到的粮食直补款却戛然而止。王新洪上任后弄虚作假,把假的村民田亩统计表交给镇财政所用于发放粮食补贴款。2009年向塘镇财政所本应该按照2002年的璜溪村田亩费改税的面积向璜溪村村民发放粮食补贴款,而王新洪却在当年向镇财政所上交了一份弄虚作假的璜溪村村民田亩统计表,镇财政所在没有核实该田亩统计表的真实性的情况下就向璜溪村村民发放粮食直补款,致使全部璜溪村村民2009至2010年的粮食补贴款没有全额得到。在5300余亩水田的基数下,王新洪采取把村干部家属的田亩数目夸大,骗取粮食补贴款后转交璜溪村委会挥霍。王新洪通过两年的骗取、截留村民的粮食补贴款达39万元。
王新洪因贪污受贿、受贿罪于2011年元月4日被南昌县人民检察院采取强制措施。后向塘镇党委任命万细田为璜溪村村支书,万细田上任后明知王新洪违法骗取、截留村民的粮食补贴款绝大数还在村干部家属的粮食补贴折上,本应该将此笔款项发还给全体村民,但万细田继前任村支书王新洪违法为己任,继续将此笔款项取出用于挥霍。
中央从2008年开始对农民油菜种植进行货币补贴,万细田上任后采取把村干部家属的油菜种植面积数目夸大,骗取国家补贴,后中饱私囊,贪污国家发放给村民的补贴款。
3、万细田2011年到任之后,上级部门拨付给璜溪村的教育资金、兴修水利、抗旱救灾等财政资金不少于90于万元。因前任村支书王新洪在兴建璜溪村村委会办公大楼的时候向万细田借了22万余元,现任村支书万细田就以还其欠款为名,将上级部门拨付给璜溪村的财政资金中扣除22万还其欠款。财政资金是专款专用的,万细田这种行为已属严重违法。万细田授意村会计做假账套取、贪污村公款,并且为前任村支书王新洪报销行贿金额达2万多元,其中龚颖峰受贿3000元,万小民4000,黄小平2000,汪桂花3000等。另外万细田利用职权为其弟万洪文报销璜溪村砖瓦厂修理费3万元。在前多任承包中从未有过此报销。
英明的领导,请你手持手中的“法杖“还璜溪村一个正义,为我们这些活在最低层的草民们做主啊。让法纪的光芒、正义的利剑惩罚坑民、愚民、害民、目无法纪的璜溪村的腐败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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