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逗号
据中国广播网报道:最近,河南正阳县雷寨乡群众向县环保局长反映,信隆新型材料建材厂违法违规生产粘土砖,造成周边环境严重污染,附近村民饱受毒气之苦,该厂附近庄稼更是几近绝收。王局长对此表示:虽然厂子违法,但他们无权干涉,只能向上级部门打报告,由上级部门来处理。他们的工作主要是向企业征收排污费,而且排多少就收多少。
看了环保局长的答复,不能不对局长大人的坦率和真诚表示十二分的敬佩,也明白了许多地方环境污染问题,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原因。原来总以为环保局由于体制等因素,在行政执法上多少受制于地方政府,现在知道污染企业就是环保局取之不尽的滚滚财源。
环境保护是作为国策载入宪法的。宪法第9条明确规定,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环保局作为各级政府履行环境保护职责的专门机构,承担着具体的保护环境的职能,对污染企业进行处罚,促进企业规范排放,是其义不容辞的责任。但是,长期来在以GDP作为考核指挥棒的作用下,地方官员们以所谓的发展为目标,没有能够正确地处理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出现以牺牲环境为代价、以牺牲长远发展为代价的发展,已经使环境污染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一些地方甚至相当突出,成为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焦点。11月8日,国家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潘岳在出席2011年“杜邦杯”环保摄影展时坦言,“每年我都会来参加这个摄影展,每次在这里见到小朋友们我都感到惭愧。老祖宗留下的蓝天碧水,我们没有为你们保护好。”在约5分钟的讲话里,潘岳对孩子们连说了3次“愧疚”,足见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之严峻。
王局长对违法企业无权干涉的说法,要么说的是外行话,要么说的是推托责任的话,甚至置上级部门于不义。因为环保局作为职能部门,不仅有权对污染企业进行处置,对严重的污染企业还可以强制关停进行整改,这既是法定的权力,也是应尽的义务。王局长说要向上级部门报告,由上级部门部门处理,难道是作为其上级的驻马店市环保局,限制了正阳县环保局的权力,使其无所作为,以致不能履行正当的职责?从情理上说这不太可能。倒是地方为所谓政绩,对环保部门的执法进行过多的干预是有可能的。不知道是王局长没有表达清楚,还是驻马店市环保局管得太宽,害得正阳县环保局无所事事了。
如果仅仅是对污染企业不作处理,那说到底还是不作为的问题。更严重的问题是,王局长说环保局的工作主要是向企业征收排污费,而且排多少就收多少,这个问题就太让人可怕了。按照王局长的说法,环保局的主要工作实际上就是收费,那么可以想象,结局必然是污染越严重收费越多。对环保局来说,这就是需要努力追求的目标了?那么环境保护还从哪里说起,岂非污染越严重越好?虽然王局长的坦率让人敬佩,但对环保局存在的意义,却不能不表示怀疑,更对后果不堪想象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