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余桂华报道:日前,从事保洁工作的熊女士向本报反映,她因故向“红谷十二庭”小区所在的物业公司提出辞职,可南昌圣庭物业公司却要克扣其8天的工资和200元“押金”。
据熊女士的哥哥熊先生介绍,熊女士在“红谷十二庭”做了一年多的保洁工作,每月工资900元。当初,熊女士在进这家物业公司时还交了200元的“押金”。10月底,考虑到家人生病无人照顾,熊女士便向南昌圣庭物业公司提出书面辞职。熊先生称,由于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没有批准,熊女士找到对方协商,对方表示不会支付8天的工资和200元“押金”。后经过再次协商,对方同意支付200元“押金”,但不同意支付8天的工资。
对此,昨日,“红谷十二庭”小区物业负责人胡女士解释称,这200元其实不是“押金”,是饭卡的费用,一旦员工停止使用饭卡,他们会退还这200元钱。至于8天的工资问题,胡女士表示她不清楚,现在公司正在积极处理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