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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项城嫌疑人警局内“呕吐死”家属被迫写保证书
2011-11-22 17:33:30   来源:中新网河南    评论:0 点击:

中新河南网郑州11月22日电 (记者 吴扬) 近日,一犯罪嫌疑人在河南项城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办公区内猝死。家属怀疑,嫌疑人是警方刑讯逼供致死。而警方则称:犯罪嫌疑人因突发急病,口吐白沫,猝死。  据了解,...

中新河南网郑州11月22日电 (记者 吴扬) 近日,一犯罪嫌疑人在河南项城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办公区内猝死。家属怀疑,嫌疑人是警方刑讯逼供致死。而警方则称:犯罪嫌疑人因突发急病,口吐白沫,猝死。

  据了解,嫌疑人叫于钢峰,现年34岁,河南省郸城县宜路镇腾庄村村民。10月25日23时50分至10月26日期0时35分间死亡。

  项城市为县级市,与郸城县同属周口市管辖。

  警方报告详解犯罪嫌疑人“呕吐死”

  对于这起犯罪嫌疑人猝死事件,项城市公安局在给其上级机关周口市公安局的一份汇报材料中如是写道:2011年10月23日下午1时许,在郸城县汽车站附近将犯罪嫌疑人于钢峰抓获。于钢峰供述了其因吸毒,伙同杨某、王某在项城市区盗窃6辆面包车并销售的事实。当晚王某被送往项城市看守所进行刑事拘留。于钢峰愿意配合公安机关工作,2011年10月24日办理了于钢锋的监视居住(在刑警队)手续,根据侦查工作需要,经领导批准暂不通知家属。于钢峰协助指认盗窃现场并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

  2011年10月25日晚23时50分左右,于钢峰说他拉肚子要上厕所,到厕所后就对着便池呕吐,呕吐完他蹲下大便。大便后,于钢峰回到一中队办公室,说自己不舒服,坐到地上,头上开始冒汗,脸色发白,口中吐白沫,然后头一歪,躺倒在地上。值班民警立即拨打了120请求急救。24时10分,120急救车赶到,医生对于钢锋进行现场救治后,立即抬上救护车送到项城市第一人民医院,26日0时35分医生宣布受害人于钢峰死亡。

  该报告称:于钢峰死亡后,项城市公安局立即向周口市公安局及项城市人民检察院通报情况。检察机关介入后,即对死者尸表进行了检查,没有发现明显外伤,检察机关提出进行尸体解剖,查明死亡原因,死者家属不同意,致使死亡原因至今没有查明。

  家属称:警方造假死亡时间,嫌疑人刑讯逼供致死

  对于项城市公安局所解释的犯罪嫌疑人于钢峰“呕吐死”的说法,嫌疑人的家属表现出极端不信任。其家属告诉记者,项城市公安局不仅在死亡时间上造假,而且在死亡地点上也造假。

  于钢峰的妹夫郑郑树龙对记者说:“按照警方的说法,我丈哥25日23点50分左右犯病,26日0点10分120救护车赶到,26日月0点35分死于项城县第一人民医院。而当时随120出诊的医生则告诉我们,他们到达项城县公安局刑警队时,我丈哥已经死亡。这说明,我丈哥在刑警队就已经死了。”

  郑树龙还向记者提供了一段于钢峰死亡后家属与当地120出诊医生的对话录音,该段录音记录了于钢峰死在项城市公安局刑警队的说法。

  该段录音显示医生如是说道:“在现场就死了,我们到达时,病人没有呼吸,没有心跳,双侧瞳孔散大,病人死亡。我跟值班刑警说了病人已经死亡。”而且医生还称,在事件现场并没有发现死者有如警方描述的“口吐白沫”的情况。

  郑树龙愤怒地对记者说;“单凭这一点就足以说明,项城市公安局心中有鬼。”

  死者弟于钢领在写给媒体的书面材料中,对警方说他哥哥身上“没有明显外伤”表示严重质疑。于钢领写道,通过了解情况及查看哥哥尸体,发现哥哥尸体整个上半身呈黑紫状,下半身却呈现白色,双手呈现乌紫色;脚面处、手腕处、小腿处均有多处伤口。而且手腕处,脚腕处呈现明显的勒入伤痕。这不是刑讯逼供是什么?!

  据死者家属介绍,现年34岁的于钢峰,身高1.75米,体重85公斤。死前身体健壮,无心脏病,无高血压,无任何遗传性疾病。

  郑树龙则对还对警方称于钢峰参予吸毒、偷盗事件表示怀疑。郑树龙说,丈哥是家中的长子,为人老实,不可能干那种事。只是因为丈哥死了,警察找几个小混混栽赃给丈哥。

  一人死亡祸及全家,家属被迫写“保证书”

  据介绍,于钢峰猝死,犹有一声晴天霹雳突然击垮了这个虽然清贫但不乏快乐的家庭:于家父母整日以泪洗面,母亲几度昏厥;于妻痛不欲生,几寻短见,于子惊恐失措,整日对墙发呆,现已失学。

  于钢领在书面材料中说,11月3日是哥哥于钢峰的生日。当日上午10时许,死者家属在项城市公安局大门口为死者烧纸哀悼,现场围了很多群众。突然从公安局大院冲出一帮民警,在驱散围观群众后,将死者家属全部拖拽进公安局。拖拽过程中有多名家属被脚踹,被拳殴,衣袖撕扯破裂。之后全体家属十二三口人包括孩子全部被关进了审讯室,其中年龄最小的仅10岁。每人被单独关进一个审讯室,每个审讯室由3至4名警察看守。

  据于钢领反映,全体家属被关押15小时后,他被迫向警方签署一份保证书后全体家属才被从审讯室放出来。保证书的内容是,保证不捅破此事,保证不接触媒体,否则全体参与烧纸的家属全部要被办理拘留处理。

  警、检两家迅速调查,至今没有结果

  据项城市警方材料介绍,于钢峰死亡事件引起了周口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周口市公安局长姚天民等领导作出指示,提出要求,同时指派纪委、督察部门到项城市调查事件情况。

  项城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并指派项城市政法委副书记粟金中帮助指导参与事件处置。项城市公安局党委立即成立了由项城市副市长、公安局长周运杰牵头的事件处理小组,本着公开、透明、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工作。

  据警方材料透露,于钢峰事件发生后,周口市及项城市警方主要做了如下三项工作:

  一、指派项城市公安局政委张国营带领有关人员亲自赶郸城县,向当地党委政府、基层组织和死者家属通报情况,进行安抚工作。

  二、对所有参与办案的民警予以停止执行职务,配合检察机关查明死亡原因,接受检察机关和纪检督察部门的调查。

  三、由项城市公安局政委张国营负责,组织有关人员与死者家属商谈善后事宜。

  据家属反映,表面上看起来行动迅速的周口市公安局、项城市公安局、项城市检察院至今没有向社会公布任何新的调查结果,项城市公安局甚至没有透露被停止警员的姓名。而记者多方与周口警方和项城警方联系均未得到回应。项城公安局宣传科魏科长,则拒绝了记者的电话采访请求。

  警方提供的材料称:因于钢峰盗窃案属一般刑事案件,故“没有审讯视频录像;因还需要抓捕其他犯罪嫌人,故”未允许其(家属)查阅卷宗;因家属不同意解剖,故“致死亡原因至今没有查明”。(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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