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随着全国红色旅游的快速发展,大力发展红色文化,开展红色旅游教育等活动也越来越多的得到了人们的重视。但革命圣地延安市杨家岭革命旧址的中央花园却被开发商延安华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没有障碍的破坏了,而且还在旧址的地方建起了复式经济适用房。
随着全国红色旅游的快速发展,大力发展红色文化,开展红色旅游教育等活动也越来越多的得到了人们的重视。但革命圣地延安市杨家岭革命旧址的中央花园却被开发商延安华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没有障碍的破坏了,而且还在旧址的地方建起了复式经济适用房。
超大超高的旅游经济适用房
“因为是旅游集团的职工住宅楼,所以就叫旅游经济适用房。”延安华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李延慧这样解释该名字的来历。
11月7日,记者来到位于延安市桥沟镇的杨家岭革命旧址,在其东南方向施工现场的外墙上,“延安旅游经济适用住房组团项目”几个大字格外引人注意。
顺着几个大字的方向,记者走进施工现场,现场的施工布图上可以看到,负责该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单位是延安华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圣公司),施工单位为延安华丰建筑公司,项目名称为旅游经济适用房1、2、8号,工程结构为砖混结构,地下为一层,地上是6层。
现场的工人听说是来看房子的,很是热情的说:“今天下雨了,所以外面的活都停了,你们可以上去看。”在工人的指引下,记者从一楼往上走,还可以看到部分工人在室内进行着他们的作业,可是记者上到6楼时,发现6楼并不是顶层,在6楼的上面还有两层,只是通往7楼的楼梯还没有修建,而7、8楼建成了200多平方米的复式房。
在延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法规科,一位负责人说,旅游经济适用房审批的是6层,后来我们发现建成了8层,同时项目还没有按照施工平面图施工,在审批的两栋楼的地方修建了3栋楼(也就是说施工图上显示的1、2、8号三栋楼只占用了其中两栋楼的土地),对此我们已经下发过两次停工通知书责令其停工。
可以团购的复式经济适用房
据了解,该经适房延安大学职工团购的大概有60套,都集中在同一栋楼上,面积在130平方米左右,顶层是200平方米的复式房,其他的房子销售给了延安市旅游集团和延安市文物局等单位的职工。
据杨家岭的村民讲,延安大学团购的价格是2500元每平方米,延安市文物局、延安市旅游局等单位职工购买的价格是每平方米2160元,有70余套房,但有很多职工又以13万元到18万元的转让费将房子转卖给了杨家岭的部分村民。
记者在延安大学的网站上看到,2010年1月4日,校办关于杨家岭旅游经济适用房选房等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显示,2009年12月15日,学校与延安华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杨家岭加油站旁经济适用房团购合同。
“真正符合经济适用房条件的人根本就买不上这个房子。”侯女士是杨家岭人,她在这里买了房,但不是通过排队、抽号从开发商哪里买来的,而是通过熟人介绍从房主哪里以每套房增加15万元的转让费买来的。
《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中第五章第二十四条规定,经济适用住房由市、县人民政府按限定的价格,统一组织向符合购房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出售;第五章第三十条规定,购买的经济适用房不满5年,是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可以在革命旧址上开发建设、可以团购、可以是200平方米的复式房、也可以按照规划中的地上6层建为8层,开发建设该经济适用房的开发商如果没有人为其保驾护航,房子能这么快建起来吗?”杨家岭的村民说,修建经济适用房的地方原来就是中央花园的所在地,是杨家岭革命旧址的的一个部分。
多次发文却不能叫停的经济适用房
记者从延安革命纪念馆了解到,中央花园是杨家岭革命旧址的一部分,在2010年以前一直由纪念馆管理,因为中央花园遭到破坏,纪念馆曾多次下发文件要求市政府有关部门及时予以制止并收回有关审批手续,保护旧址的完整,所有的文件不仅没有让旧址得到保护,还且在2010年被延安市文物局收回对杨家岭革命旧址的管理权,至此,关于保护旧址的事情他们只能在心里祈求。
将革命旧址进行开发建设,有悖于红色旅游发展方向,更是违犯了《国家文物保护法》,中央花园作为杨家岭旧址的重要组成部分,属国家级保护单位,在其周边搞建筑都有严格的规定和审批程序。哪么是谁给了华圣公司可以在旧址上开发建设的权利?
延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一位负责人说,选址、规划手续的发放肯定是符合程序的,他们是根据延安市文物局提出的方案审批的。经证实,2005年8月29日,延安市城乡建设规划局 第27号会议纪要中原则同意16个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意见中第8个项目为延安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在杨家岭本公司苗圃用地内,建设本公司职工住宅楼。但应征求文物部门的意见;延安市文物发[2007]75号文件关于杨家岭旧址进出道路周边环境治理意见中方案二为,采用土地置换的办法,将中央花园10亩左右的土地调整在旧址入口处,利用该块土地恢复修建中央花园。
他还说,当时就是根据文物局提出的第二种方案审批的。
作为延安市经济适用房的主要管理单位延安市房产管理办公室(简称房产办),他们却对革命旧址中央花园毫不知情,在采访中,房产办副调研员李永平说,“中央花园”我没有听说过,经济适用房所占地本为旅游集团下属单位风景林厂的地,为了解决旅游集团职工的住房问题,就将该处土地划拨到房管局(现改为房产办),后来延安市政府将职工住宅楼统一纳入到经济适用房的管理中,但开发商在开发过程中,因为面积超标,现已将其更改为限价商品房。
文物部门为何没有有效的保护这块革命旧址?建设规划部门又是如何把关不严,批准开发这块土地?又为何多次下发停工通知书,还能让开发商将违建楼越建越高并顺利封顶?房管办在监管下,经济适用房为何建成了200平方米的复式主楼?这块建在革命旧址上的楼盘,还有许多疑点有待揭开,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