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于11月23日过会的无锡市瑞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瑞尔精机),有投资者质疑该公司存在股权过于集中、企业改制程序是否合法、存货率下降等问题。
记者在瑞尔精机的招股说明书上看到,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徐福军、陈菊红夫妇及其子徐隽栋,在本次发行前合计持有公司69.81%的股份。其中,徐福军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徐隽栋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2,500万股计算,发行后实际控制人仍将控制发行人52.36%的股份,对发行人发展战略、经营决策、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都会产生重大影响,是典型的家族控制企业。
作为家族控制企业,公司员工人数、高管构成企业管理规范上就有所欠缺。招股说明书上显示瑞尔精机在2010年下半年发生了多次股权转让双方关系。2010年6月起,公司发生了多次股权转让,平均到几乎每月发生一次,其中部分还是在保荐机构已经进场工作较长时间的背景下,这些股权的转让关系的必要性和合理性都存在着一定疑问。
发行人技术是否来源于其实际控制的原集体企业陶都机械厂暂且不论,该机械厂改制拍卖及后续注册为个人独资企业的情况则颇为神奇。
招股书上显示:宜兴市陶都机械厂于1998 年5 月递交《申请书》,申请将原乡(区)办集体企业改制为私营企业。宜兴经济开发区(由于行政区划调整,1993年陶都机械厂的主管部门由川埠乡政府变更为宜兴经济开发区政府)乡镇企业管理服务站(“企管站”)委托开发区产改办资产评估小组于1998 年6 月19 日出具《关于对宜兴市陶都机械厂资产评估情况的报告》,宜兴市陶都机械厂经评估的资产总额为4,752,603.05 元,负债总额为3,248,583.72 元,净资产1,504,019.33元,土地面积17.7 亩,净资产剥离值1,570,553 元,剥离后确认净资产-66,533.67元。经公开竞标,开发区管委会于1998 年6 月25 日与竞拍整体资产所得者徐福军签订《宜兴市陶都机械厂产权转让协议》,将宜兴市陶都机械厂产权拍卖给原厂长徐福军,因企业经评估净资产剥离电力设施费、职工安置款后的确认值为-6.66 万元,实行整体拍卖、零点启动的转让方式,徐福军以零对价取得了原企业的全部资产。
按照产权制度改革有关规定,拍卖企业应重新办理企业登记手续,徐福军以其竞拍所得的资产设立私营企业。因拟新设的私营企业宜兴市陶都机械厂承接了原集体企业员工的安置,因此,区产改办资产评估小组调整了《关于对宜兴市陶都机械厂资产评估情况的报告》中的资产净值剥离部分(未剥离大集体固定工、大集体合同制工、务工人员、退休人员、保养人员等的安置补助等),企管站另行出具《资产评估确认书》确认剥离后的净资产为85 万元。
2011 年6 月24 日,宜兴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及宜兴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出具《关于确认宜兴市陶都机械厂改制有关事项及其合法性的函》,2011 年10月24日,宜兴市人民政府出具宜政发[2011]175 号《关于确认宜兴市陶都机械厂改制为私营企业时合规性的批复》。
有业内人士认为,拍卖时考虑安置补偿,得到净资产-6.6万元的评估结果,后续注册又剔除了该安置补偿,得到85万元的净资产,显然有操纵资产评估之嫌;另外,虽然该改制事项已经得到地方政府确认,但宜兴市政府的确认函晚至2011年10月才获得,且尚未获得江苏省政府之确认,保荐机构即已发表合法意见,依据似有不足,由此可见保荐机构也许是强行申报闯关。
此外,招股说明书上还显示瑞尔精机的存货余额不断增加,存货周转率下降。公司2008年末、2009年末、2010年末及2011年6月末的存货余额分别为1,580.27万元、2,319.43万元、4,882.96万元及6,389.55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28.90%、23.66%、21.71%及27.57%,公司2008年、2009年、2010年及2011年1-6月的存货周转率分别为8.29次/年、5.78次/年、3.80次/年、2.73次/年。随着公司生产及销售规模的不断扩大,报告期各期末存货余额逐年递增,报告期内存货周转率逐年下降,大量占用发行人经营活动所需资金,对资产周转效率产生不利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