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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争夺导致丽湖项目停工?
2011-11-29 06:40:28   来源:   评论:0 点击:

记者 苑菲菲  在招远丽湖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湖置业)简介中,丽湖国际城项目不仅是招远市2003年-2005年的重点建设项目,还获得了2003(城市)住房产业博览会推荐名盘等奖项。其一期和二期的开发建设,也较为...
记者 苑菲菲

  在招远丽湖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湖置业)简介中,丽湖国际城项目不仅是招远市2003年-2005年的重点建设项目,还获得了2003(城市)住房产业博览会推荐名盘等奖项。其一期和二期的开发建设,也较为顺利。为何到了三期却突然发生售楼处关门,楼房停建的变故?停建是否与股东股权争夺战有关?300多业主盼望着一个答复。

  丽湖置业原为中外合资企业

  记者从招远永邦置业有限公司(以下建成永邦置业)了解到,2003年7月13日,永邦置业和丽湖置业签订《合作协议》,约定共同开发初山路以北的房地产项目(丽湖国际城项目),并成立项目部。丽湖置业占45%的股份,负责经营管理,永邦置业占55%的股份,负责监督。当时的丽湖置业是由招远恒基置业有限公司和新加坡丽湖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组建的。股东张奇恒是哈尔滨人,也是丽湖国际城项目的总经理。项目的另一股东是招远人李林昌。《合作协议》由李林昌和张奇恒分别代表永邦置业和丽湖置业共同签署。当时,孙学成是永邦置业的总经理,任项目副总经理。

  记者找到一份“丽湖国际城”一期工程配套项目招标公告,其中介绍,丽湖置业是由新加坡丽湖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为投资大陆境内的生态住宅项目和高尔夫球场所成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丽湖置业在各大媒体所发布的信息中,均以中外合资企业的身份出现。且在提到丽湖国际城项目时,都有“本项目是烟台市2003年度七大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招远市2003年-2005年重点建设项目,同时获得了2003(城市)住房产业博览会推荐名盘的殊荣、建设部颁发的‘高配电、新生活’奖项。”的描述。

  可在业主们的描述中,他们买房子的钱都交给了当地温泉街道办事处后柳行村村委会,丽湖置业也是该村的村企。在业主提供的丽湖置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原来任职丽湖项目副总经理的孙学成,成了法定代表人,而他也是后柳行村的党支部书记。

  开发期间丽湖转让全部股权

  一个中外合资的房地产企业,是如何变为一个村办企业的?记者从知情人士提供的一份判决书中了解到,丽湖国际城项目股东之一李林昌因非法持有枪支罪和聚众斗殴罪,于2007年7月13日被栖霞市人民法院判刑。此后,项目仍正常运转。2008年8月21日,丽湖置业取得丽湖三期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08年9月22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也通过审批。但在2009年1月18日,丽湖三期开发过程中,项目另一股东张奇恒却将其手中持有的丽湖置业的所有股权,转让给了温泉街道办事处后柳行村的村委会。

  在永邦置业提供的一份《股权转让协议》复印件中记者看到,除了张奇恒之外,当时丽湖置业的另一控股人也将手中股权全部转让给了后柳行村,村委会拥有了丽湖置业100%的股权。股权转让价格为4000万元。因为后柳行村在2003年和2005年曾与丽湖置业签订关于后柳行村旧村改造相关事宜的协议,并提前将招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拨付给村里的3200万元拆迁安置费预付给了丽湖置业,但旧村改造工作一直未启动。因此在此次后柳行村收购丽湖置业的股权中,村委会实际支付800万元。

  股权转让完成后,张奇恒于2009年11月移民加拿大。而丽湖置业现任董事长孙学成,也于2010年7月被司法机关逮捕。记者搜索发现,丽湖项目的变故和几位股东的遭遇,在天涯论坛、招远百度贴吧等各大网站中掀起网民的热议,不少帖子明显是针对股东个人进行攻击。有丽湖业主怀疑,这些帖子可能是三位股东之间在互相“掐架”。

  股权争夺战致项目停工?

  记者从永邦置业了解到,丽湖置业股权的转让并未与他们协商。永邦方面认为,双方已经签订了合作协议,一方股权转让时却未通知另一方,违反了项目合作开发的宗旨。让永邦置业没想到的是,2010年6月5日,丽湖置业给永邦置业发去《通知》称,双方签订的联营《合作协议》相关条款,违反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应为无效协议。并称丽湖置业给永邦置业的资金数额已超出永邦置业提供的资金本金,丽湖置业无其他义务。要求永邦置业收到通知后7天内将相关人员撤离。

  合作关系成了借贷关系,让永邦置业难以接受。2010年7月份,永邦置业向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要求查封丽湖三期部分房屋产权。法院判决双方《合作协议》除一项约定付款内容外,其他部分合法有效。丽湖置业不服原审判决,又上诉至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双方在2003年7月13日签订的《合作协议》合法有效,双方继续合作开发丽湖项目。

  判决于今年4月29日下达后,丽湖方面一直没有回应。到6月份,直接关了售楼处停了工程。永邦置业一位姓袁的负责人认为,丽湖置业停工与资金没有关系,是不想继续履行双方《合作协议》,不愿意将建设了大半的项目拱手让出。永邦置业认为,张奇恒未经他们同意转让股权,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股权转让协议无效。并认为丽湖置业应交出经营管理权,且无条件放弃在丽湖合作开发项目中应得利益,退出合作项目。并于今年7月4日,将上述意见以书面形势递交负责协调此事的招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在开发区管委没有决定谁来接手丽湖三期项目之前,工地复工的可能性很小,但这个事到底什么时候才有定论,我们也不知道。”上述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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