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宣布电价上调的同时颁布了新版的煤炭“限价令”。
与以往不同的是,新版限价令盯上了市场煤,从2012年1月1日开始,要求当前每吨价格在850元附近的环渤海港口市场煤价降至800元以下;对合同煤却法外施恩,允许其2012年价格同比上涨5%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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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煤价格维持2010年价格不变,而在新版限价令中,国家允许2012年合同煤价同比上涨5%以内。两者最大的不同在于对市场煤的态度。去年出台的限价令中并未涉及市场煤,而如今国家明确要求2012年1月1日起秦皇岛港等环渤海港口地区发热量为5500大卡的市场煤价不得超过800元/吨。
观察今年环渤海动力煤运行态势可见,自4月下旬至今,发热量为5500大卡的市场煤价始终运行在800元/吨以上,并一度创出853元/吨的年内高点。11月30日公布的最新一期环渤海煤炭均价为847元/吨。这意味着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一个月的时间内,煤价要下降5.5%以上。
降伏“煤超疯”仍需多管齐下
在专家看来,新版“限价令”放宽合同煤盯紧市场煤可以有效地防御“煤超疯”。
以今年煤炭市场情况为例,由于国家限制合同煤价上涨,对市场煤却缺乏管控,两者之间价差越来越大。上半年市场煤价格连续13周上涨,被业内戏称为出现“煤超疯”。今年市场煤价一度超过850元/吨,而合同煤价普遍不足600元/吨,两者相差近300元/吨。
“合同煤不如市场煤赚钱,煤企要么不愿意履行合同,要么变相涨价,卖的煤里常常掺着沙子、石块。”山东一家电厂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企业拿不到便宜的合同煤只能去市场上买煤补充,这样又推高了市场煤价格,形成恶性循环。
煤炭价格占火电企业成本的80%。在下游电价尚未完全市场化的背景下,煤价变化不但牵动着火电企业的生死存亡,更关系到国计民生。正是因为煤价过高,下游电价又迟迟未理顺,使得近年来电荒频频上演。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综合研究室主任邓郁松表示,我国常常出现的缺煤停机并非因为煤炭市场供应不足,其根源在于价格太高,下游企业无法消化。
颁布“限价令”的同时,国家发改委还表示将通过清理整顿涉煤基金和收费等措施来减轻煤炭企业负担。比如要求省级涉煤基金和费用征收标准合计不得高于每吨23元;超过每吨23元,以及对省内外实行不同标准的,必须在2011年12月31日前进行整改。
邓郁松表示,我国部分地区涉煤基金的征收标准远超国家新规,清理整顿涉煤基金有利于减轻煤炭企业的负担,减少煤价上涨动力进而间接为发电企业减负。除此之外,国家有关部门还应该考虑增加煤炭铁路运力、变输煤为输电等措施,多管齐下减少煤炭流通环节带来的价格泡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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