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泉行业规范服务合同
2011-11-03 01:23:57 来源: 评论:0 点击:
商报讯(记者 孙舒扬)继《北京市消费类预付费服务交易合同行为指引(试行)》出台规范健身、美容、汽车清洗等五大行业后,昨日,昌平工商分局又对温泉行业的预付费服务进行规范,对7日内...
昌平工商分局介绍,《昌平区温泉行业预付费服务交易合同(试行)》明确了温泉行业预付费服务交易中经营者和消费者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当消费者饮酒过量时,不得进入温泉浸泡;在付费办理会员卡后7日内如尚未持卡消费,消费者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温泉企业应一次性返还全部预付费用。
昌平区私营个体经济协会温泉行业分会也于昨日成立,九华山庄、温都水城等14家企业成为首批会员。行业分会将要求企业统一使用合同,并建立信用评价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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