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某地大厦地下室泡了两年 开发商称"已转行"
保定文华大厦渗漏,导致地下室污水浸泡2年,大厦南侧楼体出现了裂缝,由于大厦仍在质量保修期内,应由开发商天津晓楼房地产公司负责维修,但天津工商局并没有晓楼房地产公司的注册信息,维修责任无法落实(本报10月15日曾报道)。10月29日,记者设法联系上了该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对方称已转行不再经营房地产。
10月29日,一位热心读者向记者提供了文华大厦开发商天津晓楼房地产公司的联系方式。记者随即电话联系了该公司,董事长李某起初表示,并不知道文华大厦的问题。当晚,李某致电记者说,通过一位工程师了解了文华大厦的情况,大厦问题属于消防栓漏水,排到了地下室和防空洞内,与工程质量无关。当问及如果大厦真的存在质量问题,晓楼房地产公司将如何处理时,李某表示,他现在已经不再做房地产生意,已经转行做无缝钢管生产,如果有问题也应该是当时施工方的责任,他的公司只负责出钱。
就该工程的责任问题,记者咨询了亚华律师事务所律师要鸿志,据他介绍,文华大厦的业主在购买房屋时是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他们之间存在直接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施工方只是与开发商签有合同,因此房屋出现问题,业主应该直接找开发商。如果该公司已经不存在,在当地工商局还存有股份和责任证明,业主同样可以走法律途径起诉当时的开发商,进行维权;如果该公司仍存在,只是法人更换了,业主则可以直接向房地产开发公司讨要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