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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检验检疫局率先推动企业信用建设跨上新台阶
2011-11-09 08:32:17   来源:   评论:0 点击:

北京检验检疫局率先推动企业信用建设跨上新台阶中国质量新闻网2011-11-09 08:16:07北京检验检疫局率先推动企业信用建设跨上新台阶低信用企业将受到特别监管本报记者 张淑义 通讯员 魏金海 刘 清 张延琪 ...

北京检验检疫局率先推动企业信用建设跨上新台阶

中国质量新闻网  2011-11-09 08:16:07

北京检验检疫局率先推动企业信用建设跨上新台阶

低信用企业将受到特别监管

本报记者 张淑义 通讯员 魏金海 刘 清 张延琪

    2011年12月1日,北京检验检疫局将执行《关于对低信用企业实施特别监管的规定(试行)》。

    如何解读特别监管措施?

    什么样的企业会受到影响?

    企业将会受到什么样的影响?

    企业信用将如何记录和公开?

    北京检验检疫局从2009年开展对进出口相关企业的信用评级活动,迄今为止已经对3000余家企业进行了信用评级,其中资质好、信用高的A级企业达到287家,约占10%。3年来,北京检验检疫局对这些A级企业优先给予了各种优惠、支持政策,例如绿色通道、直通放行、便捷通检、集中缴费、集中检验、产品免验等,对企业的做大做强、创新发展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为社会树立了一批诚实守信、产品可靠的正面典型。

    为进一步提升进出口商品质量和进出口企业信用水平,加强“失信惩戒”信用体系核心建设,完善对低信用企业的配套管理,北京检验检疫局在近三年开展企业信用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对低信用企业实施特别监管的规定(试行)》,以制度形式明确对低信用企业的监管措施,以实际行动破解了“如何运用各种手段抓质量”这一难题,这也是北京检验检疫局“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体现——确保进出口商品的质量安全,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严防出入境货物的疫情风险,建设健康绿色的生态环境。

    此次出台的特别监管措施共十条,从低信用企业认定、实施内容、实施方式、实施期限、实施程序、申诉救济渠道和信息公布等方面作出了详细规定。

    自12月1日起,除在北京检验检疫局的资质等级为最低级的进出口相关企业将被纳入低信用企业管理范畴外,企业发生7类行为时,也将被纳入信用企业管理范畴,例如故意隐瞒产品信息、逃避检验检疫、受1万元以上行政处罚、产品多次检验不合格、因质量问题受到风险预警等。按照规定,北京检验检疫局将对低信用企业实施为期3个月或6个月的严密监管,对于屡次失信的将其监管期在原有基础上延长9个月。

    根据企业具体失信行为的不同,北京检验检疫局设定了3个不同层面的特别监管措施。一是暂停优惠类,暂停企业原享有的便捷通检、绿色通道、直通放行、预报检、预约查验等优惠措施;二是加严监管类,实施加严查验、批批查验直至全品种、全型号、逐件查验,实施加严检验、批批检验直至全品种、全型号、逐件检验,实施充分项目的实验室检验、检测等;三是协同监管类,将低信用企业信息通报海关、质监、工商、商务委等相关执法机构,开展执法协作,实施联合监管。

    此项特别监管措施的出台,将进一步净化北京地区的进出口经营环境,保护诚实守信、合法经营企业的正当利益,压缩制售假冒伪劣、失信违规企业的生存空间。

    ——对低信用企业实施特别监管的规定(试行)关键词——

    关键词一:制 度

    染色馒头、锦湖轮胎、塑化剂等质量安全事件频频发生,质量、诚信成为考问企业经营者的一大问题,也是摆在检验检疫部门的一大难题。实践证明“质量不是监管部门检出来的,而是企业生产出来的”、“诚信是避免出现质量问题的一个重要前提”,为此,国家质检总局、北京市政府分别出台了相关规定,要求收集企业信用信息,建立信用档案,建设社会诚信体系。

    此次,北京检验检疫局出台的特别监管措施,在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北京市政府文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失信企业的判定原则、失信信息的归集方法、监管措施的实施手段,在制度层面确定了如何对于失信企业进行惩戒、如何开展联合执法、如何加大失信企业的违法违规成本。这一政策的出台为“失信联合惩戒”工作从理论走向实践起到了示范作用,为质检系统此项工作作出了表率。

    关键词二:特 别

    此次特别监管措施的“特别”,集中在三个方面:

    一是实施特别快。在确认企业适用特别监管措施后3日内即启动相应的通报流程,审核通过后,北京检验检疫局即在口岸通关布控、辖区检验监管、后续监管、实验室检测等环节针对该企业实施特别监管,做到快速反应、立竿见影。

    二是特别监管模式。此次的特别监管措施是对失信企业的惩戒手段,主要目的是架起“高压线”,督促企业纠正失信行为,做到诚信经营,并不直接影响企业在北京检验检疫局的分类管理等级,在特别监管期结束后,自动恢复企业原享优惠措施。

    三是特别人性化。企业出现失信行为的原因多种多样,对失信行为的认识各不相同,造成的后果有轻有重,因此,北京检验检疫局在特别监管措施的制定中使用组合方式,9类具体监管措施经过排列组合可以形成近2000种监管方案,可以依据企业具体情况采取针对性措施,做到“过罚相当”。

    关键词三:合纵连横

    跨业务联合监管、跨机构联合制约是实现“失信联合惩戒”的有效途径,北京检验检疫局在这个方面做了有益探索。

    由于检验检疫工作特性,不同类别企业如机电、食品、动植物企业适用不同的规章制度、监管方法,此次的特别监管措施则在信用层面统一了各业务类型企业的共性,抓住企业信用这一主线,将“失信联合惩戒”作为监管核心,在检验检疫系统内部实现对不同商品、不同企业的统一监管。

    通过加强与海关、质监、工商、商务委的信息共享和协同监管,实现了“五部门联动”的联合制约机制,使失信企业“一处失信,处处受制”,最大限度的加大了企业的失信成本。今后,北京地区失信企业将失去在多部门享受的评优、补贴资质以及多种优惠、扶持政策,失信企业及其产品在资质审核、进出口通关、市场经营方面将受到更加严格的考核、检查。《中国国门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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