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调查:青狮潭库区持续6年的"暧昧"怪圈
核心提示:2005年12月,桂林市人民政府发出通告,对青狮潭水库水质进行了大规模治理。当时,作为污染源之一的库区休闲山庄被要求停业整治,规定其排污处理要经过验收合格后才能继续从事经营活动,但直到现在其营业执照始终没能年审。一些未经审批的新建休闲山庄也因此开始在库区周边陆续兴起,青狮潭库区休闲山庄走入了无证经营的“怪圈”?
石磊门村一处休闲山庄正在建成
石磊门村一处施工现场
桂林生活网讯(新闻调查记者 蒋扩 文/摄)因受网箱养鱼、采矿、休闲山庄无序发展的影响,青狮潭水库水质一度恶化。2005年12月,桂林市人民政府发出通告,对青狮潭水库水质进行了大规模治理。
当时,作为污染源之一的库区休闲山庄被要求停业整治,规定其排污处理要经过验收合格后才能继续从事经营活动。
但从此,这些休闲山庄就进入了一个无证经营的“怪圈”,其排污处理始终没能验收,其营业执照始终没能年审,这些休闲山庄就在合法与非法的暧昧中继续着他们的营业,当地有关主管部门也“暧昧”地注视着这样的经营活动。
如此暧昧,持续6年,一些未经审批的新建休闲山庄也开始在库区周边陆续兴起。
对于这种暧昧的经营状态,那些休闲山庄的业主们并不是很乐意,他们希望能获得合法的经营地位。当地一些政协委员也提出提案,建议地方政府依法对这些休闲项目进行规范管理。
青狮潭库区这些休闲山庄何时能走出无证经营的“怪圈”?
营业执照6年没审
“我们的营业执照已经6年没有年审了,不知这种状况还要维持多久?”当地黄梅村一家休闲山庄的“庄主”告诉记者。
作为灵川县最具旅游开发潜力的地域之一,青狮潭水库库区的旅游开发从上世纪末至今,一直方兴未艾。在库区范围内及其周边,各种档次和规模不一的旅游休闲山庄四处可见。
始建于1958年的青狮潭水库,集纳东江、西江、公平江之水,形成了3个条状大湖即东湖、西湖和公平湖,总面积达28.5平方公里,湖水容量6亿立方米。
在青狮潭大坝附近以及公平湖等水域较宽的地方,分布着几家休闲度假山庄,另外20多家休闲山庄则主要分布在文(家)兰(田)公路岔路口往青狮潭镇东源村方向的东江河两岸,在西江、兰田河两岸,也有几家休闲山庄。
东江河一带的休闲山庄依山傍水,有的通过简易桥梁跨河与公路相连,能通小车;有的搭着简易的跨河吊桥,仅能过往行人。
因为山清水秀的自然条件,到青狮潭库区度假休闲的人呈逐年增多的趋势,以前是本地市民居多,近年来则以外地游客居多。
作为旅游兴旺的最大受益者,这些休闲山庄的“庄主”们却并不满足。
2005年,因受网箱养鱼、采矿、休闲山庄无序发展的影响,青狮潭水库水质一度恶化,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和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当年12月,桂林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强青狮潭水库水源管理与保护的通告》(简称《通告》),对青狮潭水库水质进行了大规模治理。
当时,库区的休闲山庄被认定为污染源之一,全部被要求停业整治。《通告》规定,这些休闲山庄的排污处理要经过验收合格后才能继续从事经营活动。
黄梅村委石磊门村一家山庄的负责人向记者介绍,他有营业执照,从2006年以来,山庄被要求停业整改排污设施,他也进行了整改。整改后他自认为已经达标,就向县环保部门提出验收请求,但一直没有获得验收。他说,这几年的税有些当年没交,但后来差不多都补交了。
龙门瀑布景区有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该景区是广西首批4星级农家乐项目,但营业执照从2006年以来也没有年审了,另一家广西农业旅游示范点月亮湾山庄的营业执照从2006年以来也没有年审。
也就是说,从2006年起,青狮潭水库及周边的休闲山庄就没有了“名分”。按照有关规定,他们的合法经营资格实际上在营业执照未年审的第三年就已失去了,这也意味着此后几年,他们的经营行为全是非法的。
黄梅村一家休闲山庄的“庄主”向记者介绍,总是担心有关部门什么时候突然想起了要来查,那就麻烦大了,所以这几年来虽然生意一直在做,但心里其实不踏实。
记者了解到,从文兰公路岔路口附近的“月亮湾山庄”到最西北边东源村的“龙门瀑布景区”,共有20多家休闲山庄。有些原来办了证,但从2006年以来就没有年审了,有些原来没有证,现在想去申请补办也办不了。
一些“庄主”反映,他们的休闲山庄建设前经过了有关部门的立项批准,并有当地政府的批文和招商引资协议,当时政府还发给一些投资者“绿卡”,受到投资保护,建成后也办有各种行政许可证。但几年过去,现在这种无证经营也没人管的状况却让他们担心“心里没有底,不敢扩大投资。”
青狮潭库区休闲业怪圈
记者在走访时看到,休闲山庄的老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现在又出现了新问题——— 在石磊门等村,有人未批先建,一些新的休闲山庄建了起来。
知情者告诉记者,正在修建新的休闲山庄的人大多来自外地,他们只跟承包山场、土地的村民签了协议,没有经过诸如申请立项、办理建设用地等手续,“想在哪里建就在哪里建”,随意性很大。
一些村民很希望这种现象引起相关部门重视,别等到问题严重时再整治,那时难度会大得多。
原有的休闲山庄的合法经营地位拖而未决,新的违建休闲山庄又冒了出来,青狮潭库区的休闲业为何会走进这样的怪圈?
县旅游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对青狮潭库区休闲山庄的老问题“有点不好说”。他说,原来有证的休闲山庄因为超过3年没有年检,按规定就视为无效了,作为行政主管部门,要是还去管,就等于视同这些休闲山庄的经营活动还是合法的;但要是不去管,游客出了什么安全问题,旅游行政主管部门也推卸不了责任。
“每年的黄金周、重大节假日,我们都要配合工商、卫生等相关部门去休闲山庄做些服务指导工作。”县旅游局这位负责人说,目前大多数的休闲山庄在东江上搭建便桥,相关部门要求休闲山庄每年应更换两次桥板,并做好消防、食品安全等工作。
县环保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这几年根据休闲山庄的请求,县环保局也多次请示上级部门,但确实没对休闲山庄的排污处理进行验收,主要是没有得到明确答复。
而库区这些休闲山庄过不了环保这一关,也就无法获得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年审。
青狮潭镇政府的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镇里每年都要协助县里的有关部门到休闲山庄进行安全、卫生等检查,提醒休闲山庄在节假日游客较多时,做好安全、卫生工作。至于有人未经批准又在建新房,鉴别所建的新房是用于自住还是用于旅游接待,这项工作平时由镇国土所负责巡查,目前还没接到相关反映。
县国土局一位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虽然县政府每年都要出台重申禁止非法用地的文件,相关部门也进行了巡查,但在青狮潭库区非法用地修建休闲山庄的现象还是时有发生,“下一步,我们将对未批先建、又在库区很随意地兴建新的休闲山庄的现象加大查处力度。”
该局执法大队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已跟青狮潭镇国土所一起,于11月14日、15日到库区进行调查,现在还没调查完,结果不便公开。
开发库区旅游之惑
记者了解到,灵川县政协2010年在一份提案中,对青狮潭库区休闲山庄的现状进行过详尽的调查和分析,并提出过当地政府应对库区的休闲山庄予以规范管理的建议。
这份提案详细追溯了青狮潭库区旅游开发的历史,“1994年,自治区政府以桂政发[1994]104号文件批准青狮潭库区为自治区旅游度假区,增加了旅游、度假、休闲功能,青狮潭库区休闲山庄作为旅游度假休闲的重要载体,于上世纪90年代末开始兴建。”
提案指出,“随着桂林市城区的扩大、人口增多,漓江水资源日显重要,2005年青狮潭水库被列为桂林市区重要的饮用水备用水源之后,库区休闲山庄才进入限制发展时期。”
“2005年12月市政府颁布的《关于加强青狮潭水库水源管理与保护的通告》第三条规定,‘禁止在库区新建、扩建、改建直接或间接向水库排放污染物的休闲、餐饮、娱乐等项目。依法经批准已建成使用的项目,要按规定建设三级污水处理设施,在污水处理设施未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之前,停止一切经营活动’;第六条规定,‘水库上游支流河两岸建起的休闲山庄,生活污水要进行生化处理,禁止排入支流河内’。”
提案的观点是:“显然,市政府保护青狮潭水库水质的政策规定与我县依法发展休闲山庄产业并不矛盾,该《通告》禁止的是直接或间接向水库排放污染物的休闲餐饮娱乐项目,只要休闲山庄和其他娱乐项目经依法批准建立,并且做到污水生化处理或三级污水处理,不直接或间接向水库排放污染物,就可以合法存在、合理发展。”
为此,提案列举了一组数字:2007年至2009年,青狮潭库区接待游客73万多人次,创营业收入8600多万元,占同期全县旅游营业收入的三分之一强。认为“青狮潭库区休闲山庄对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而记者还注意到,灵川县近几年来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都提到抓好“东、中、西”三线旅游项目的招商引资及服务工作,其中的西线指的就是以青狮潭库区周边的龙岩、江头洲古民居、东江河生态休闲旅游等作为主要内容的旅游开发。
但为什么就不能给众多的休闲山庄一个明确的态度?为他们指明前途呢?
当地政府有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提出,青狮潭水库的情况确实特殊,他们对库区休闲山庄的发展持犹豫态度,在保护水源与发展经济的两难中徘徊,因而不敢放手发展,不敢大胆管理。
而青狮潭水库管理处总工李晓革则告诉记者,市政府2000年出台的《青狮潭水库管理办法》(试行)现已完成修订,并上报自治区审批,那上面对青狮潭水库水质的保护、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职责、对库区群众的利益兼顾等等,都有了明确的规定,“我们有理由相信,青狮潭水库的水质明天会更好,库区群众的生活明天会更好。”
当然,有法可依之后,还得要执法必严。如此,记者也觉得有理由相信,青狮潭水库的明天会更好。
短评 何去何从不容含糊
陆汝安
作为漓江补水水源和市区饮用水备用水源,青狮潭早已超越当初修建用于灌溉农田和发电的初衷,它对于桂林的重要性、特殊性,已无需过多赘言。《桂林晚报》作为桂林的主流媒体,多年来之所以如此关注青狮潭,正是因为发生在它身上的事情,不管是好是坏,往往会上升为公共事件,影响到公众的利益。
读者诸君应能记得几年前由于网箱养鱼的泛滥,导致青狮潭水质恶化。正是本报对此现象进行曝光后,才引发了公众强烈的关注。随后,市、县政府采取了强有力的整治行动,对网箱养鱼予以取缔,青狮潭水质恶化趋势得到遏制。
当然,相比当年取缔非法网箱养鱼,我们也要承认,库区休闲山庄的问题要复杂得多。这种复杂,体现在随着时代和形势的变化,我们应该如何与时俱进地看待青狮潭库区旅游开发。
应该说,在乡村旅游刚刚兴起之时,上世纪90年代自治区政府批准青狮潭库区开发旅游有其合理性,休闲山庄是那个时代的必然产物。但是,随着今天漓江旱季缺水问题日益严重和市区饮用水的需求,很显然,我们不能再把重要的补水水源地——— 青狮潭库区的旅游开发,等同于一般的乡村旅游。
因而,要回答青狮潭库区休闲山庄何去何从,势必无法回避这样一个问题:是库区旅游开发重要,还是漓江旅游、市区饮用水安全问题重要?或者说,为了青狮潭库区的长远未来,为了公众的利益,应该如何更科学更合理地规划和管理库区旅游开发?
任何鸵鸟主义的做法,无疑都是不明智的。模棱两可的态度,除了只会让那些偷偷摸摸新建、扩建休闲山庄的人得利之外,没有任何好处。
而对于库区那些想合法经营的休闲山庄业主来说,他们也确实需要一个明确的说法。因为,他们也不想在非法的状态中继续存在。反过来说,一个看不到未来的企业,它可能在生态维护、污水处理、可持续发展上下功夫吗?
对于库区当地政府来说,模棱两可的态度也会伤及政府的公信力,给当地的投资环境带来负面影响。
对于青狮潭生态来说,如果任由不经审批的休闲山庄继续扩张,势必会对库区生态造成不可逆转的破坏。
如此大是大非,需要明确态度,一点也含糊不得。
桂林生活网—桂林晚报 作者:记者 蒋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