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投资项目的预算控制,严控亏损或低效投资
【财新网】(记者 邢昀)11月24日,国资委网站上公布《关于进一步深化中央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中央企业加强关键指标的预算控制,包括加强投资项目的预算控制,严控亏损或低效投资;加强债务规模与结构的预算管理,严控债务规模过快增长。
国资委表示,要将企业的人、财、物全部纳入全面预算管理体系,统一协调配置内部资源,强化预算全过程控制。
通知中明确,要加强央企成本费用预算控制,加强投资项目预算控制。各中央企业在确定年度投资项目时要坚持效益优先和资金保障原则,严控亏损或低效投资,严控资金难以落实的投资,严控超越财务承受能力、过度依赖负债的投资。
加强现金流量预算管理。结合企业面临的市场形势、创现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赊销和库存规模,加强应收款项和存货的预算管控,加快资金周转,提升现金保障能力。
加强债务规模与结构的预算管理。通过对预算资产负债率、带息负债比率等债务风险类指标设定合理的目标控制线等措施,严格控制债务规模过快增长;结合速动比率、流动负债比率等指标分析,优化债务结构,切实防范债务风险。
此前十月底,国资委公布《中央企业2010年度分户国有资产运营情况》显示,中钢集团出现多次海外投资失误,拖累业绩。
2007年9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标志着中国开始正式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2010年底国务院决定,从2011年起扩大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适当提高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