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佛安说,从债务支出投向看,2010 年底已支出的政府性债务余额6189.62 亿元中,以市政建设、交通运输行业、土地收储三项支出为主,分别为2599.46 亿元、1228.26 亿元、845.62 亿元,三项合计4673.34 亿元,占75.50%。
部分地区、行业偿债能力弱存在风险隐患
蓝佛安说,审计结果表明,截至2010 年底,省、市、县三级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率(即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年末余额与本级综合财力的比率)为55.73%,加上地方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或有债务后债务率为64.22%,低于多数国家确定的100%的控制标准,广东省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蓝佛安列举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第一是部分地区、行业偿债能力弱,存在风险隐患。有7 个市本级和5 个县(市、区)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率高于多数国家确定的100%的控制标准,部分地区的债务偿还对土地出让收入依赖较大。审计中发现,部分普通高校和地方医院通过举借新债偿还债务。截至2010 年底,全省有负债的高校和医院中,有5 所地方所属普通高校和23 家地方医院收不抵支,存在债务偿还资金缺口。
第二个问题是部分政府性债务收支未纳入预算管理,债务管理制度不健全。第三个问题是部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不规范。第四个问题是部分债务资金未及时安排使用。截至2010 年底,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中,超过2 年(含2 年)以上未及时安排使用的债务资金共36.62 亿元。
禁政府各部门擅自直接举债
省审计厅厅长蓝佛安认为,必须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从严控制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禁止政府各部门(单位)擅自直接举债或间接承担偿债责任,杜绝因多头举债、偿债责任不清等造成债务规模无序增长情况的发生。(记者陈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