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规定》适用于按村或村民小组设置的集体经济组织,以及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撤村后代行原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农村社区(居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后成立的股份合作经济组织。《规定》将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1997年12月16日两部印发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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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财务需更透明 土地征占补偿专项公开
2011-11-30 16:24:12 来源: 评论:0 点击:
2011年11月30日07:48
小组要求公开的内容,应当及时单独进行公开;涉及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随时公开。据介绍,《规定》适用于按村或村民小组设置的集体经济组织,以及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
2011年11月30日07:48
小组要求公开的内容,应当及时单独进行公开;涉及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随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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