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如果嫌麻烦,商家就乐了
热线报料
日前,黄岩市民陈女士向本报记者反映,她在黄岩青年路的紫淑服装专卖店购买了一件“问题”衣服,当她上门讨个说法的时候,却被商家拒绝。在黄岩工商部门的协调下,商家做过多次承诺,却又没有兑现,整个过程曲曲折折。
新买的衣服一洗破了三个洞
今年5月份,陈女士为了参加6月份一场演出,在黄岩青年路的紫淑服装专卖店购买一件260元的淡绿色短袖T恤。在演出完毕后,陈女士将这件T恤水洗一遍后,发现衣服背部的布料上出现了三个小洞。陈女士告诉记者,这件T恤虽然买来已经有个把月了,但她只穿过一次,洗过一次。T恤的洗涤标签上并没有洗涤时特殊的注意事项,衣服一洗就破,她认为这衣服存在质量问题。
当陈女士拿着这件T恤到该店时,商家却认为这件衣服已购买多时,陈女士所说的话不足为信,拒绝做出赔偿。在陈女士的再三要求下,商家才同意将T恤寄回厂方,更换出现小洞的那片布料。
记者调查
工商部门调解,事情有了转机
等了一星期,当陈女士从该店取回T恤时,赫然发现,商家根本就没有替她更换损坏的布料,T恤上的小洞被弯弯扭扭的针脚缝补在一起,缝补选用的布料与衣服本身的布料色差很明显。“T恤破洞处比之前更明显了,一看就知道是缝补过的。”陈女士说。
于是,陈女士拨打12315向工商部门请求帮助。
黄岩工商部门工作人员表示,从这件T恤崭新的水洗标牌可以看出,这件衣服确实下水次数不多,而且只要用指甲刮一下,就能刮出个洞,这是T恤采用了劣质布料的原因,属于产品质量问题。另一方面,陈女士是这件T恤的所有者,商家不经过陈女士同意,便擅自将破洞缝合,这是不对的。在黄岩工商部门的协调下,商家表示愿意给消费者该店200元的抵价券作为补偿。
可当陈女士在该店领到抵价券时,顿时傻了眼,她领到的是4张50元的抵价券,每次限用一张。“这就意味着使用完这4张抵价券,我还得在这家服装店购买4件衣服。”陈女士说。
“这个商家主观性太强,我们曾当面明确问过补偿给消费者的抵用券有无使用限制,商家明确说是没有,可实际上却是有限制的,这是一种不诚信的表现。在调解过程中,商家反复强调自己没有错,无视消费者权益。”黄岩工商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反反复复,同意补偿200元一次性使用抵价券
截至记者发稿前,陈女士告诉记者,后来她与商家不依不饶地又折腾了许久,商家最后同意陈女士一次性使用抵价券,但店内原本就打折的衣服卖给陈女士时,要按照原价来计算。
浙江鲁大律师事务所律师卢俊:
商家与陈女士之间的关系属于买卖合同关系,依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营者(商家)必须保证其出售的商品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本事件中,商家提供给陈女士一件有质量问题的T恤,是一种违约行为。
在陈女士与商家协商过程中,商家承诺更换T恤的破损布料,而后却将自行缝补的T恤冒充已经替换布料的T恤交付陈女士,属于欺诈消费者(以隐瞒事实的方式欺诈陈女士)。商家违背此前替换布料的承诺行为(即一种民事上的允诺、承诺、合意的达成),也属于一种违约行为。
商家提供代金券作为赔偿,并承诺没有限制性使用条件,结果却相反。这种带有限制性使用条件的抵价券,侵犯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陈女士有提出要求赔偿的权利,经营者不得无故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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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遇到商品质量问题的维权途径
1.同经营者协商解决(便捷、节约成本)。
2.向消费者协会、工商主管部门投诉(有一定的作用,但具有局限性)。
3.向经营者所在的行业协会投诉(自治性组织,具有一定的约束力,但具有局限性)。
4.向经营者所在的经营区域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等部门(如果存在)投诉(如商场、市场等集中交易的区域,管理者一般具有一定的监督权利,有一定的效果)。
5.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解决(具有局限性)。
6.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需花费一定的成本和精力,这种途径不建议作为首选,却是最为重要的维权途径)。
消费者遇到质量问题,可以提出什么要求?
1.如果合同有约定的,依据合同约定(如违约责任、保修、退货等)。
2.没有约定的,可以依据《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消费者可以提出退货、修理、重做、赔偿、更换的要求。
3.对于特殊情形可以提出特殊要求(如提出退一赔一的要求,具体情形可在相关法律法规中查看)。
4.对于损害可以提出赔偿要求。
5.其他合法合理的要求。
(来源:中国台州网-台州商报)


